“妖股”豫金刚石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开盘股价大跌近17%

2020-10-28 11:38:1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3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220.35%!

“妖股”豫金刚石(300064)近期涨势惊人,更令人惊讶的是,公司对监管部门的两份问询函件拒不答复,深交所不得不下最后通牒。

10月27日晚间,豫金刚石发布的公告显示:

深交所先后于9月1日、14日向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公司说明相关问题,公司均未回复。

如在11月27日前公司仍未回复问询,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相关停复牌处理。

“无法回答,干脆不答”。10月27日,一位资深财会人士表示,豫金刚石股价大涨缺乏基本面支撑,“公司不答的话股价可能继续涨,答了股价很可能熄火,建议监管层严查信披乱象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安排”。

今日开盘,豫金刚石大跌17%,截至发稿大跌11.35%,报6.56元/股。

深交所向豫金刚石下发关注函:

再不回复或将被ST!

10月27日,深交所向豫金刚石下发关注函。

深交所指出,先后于9月1日、14日向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公司说明相关问题,公司均未回复。如在11月27日前公司仍未回复问询或相关情形仍未消除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相关停复牌处理。

公告显示,豫金刚石公告及法院判决书显示,截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作为担保人、差额补足方涉及的诉讼案件中,8单案件已经法院生效判决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涉及金额合计约7.77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76%,但公司对相关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另有2单借款、担保案件中,案件借款资金实际流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留希,法院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合计4,400万元。

深交所先后于9月1日、9月14日向豫金刚石发出函件(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 13 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435 号),要求公司核实说明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案及预计解决期限。截至10月26日,豫金刚石均未回复相关问题。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豫金刚石在2020年11月2日前说明对上述事项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案且可在一个月内解决,并披露董事会意见。

若豫金刚石在11月27日前仍未回复本所问询或上述情形仍未消除的,深交所将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9.1条、第9.4条、第9.5条的规定,对豫金刚石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相关停复牌处理。

深交所同时提醒豫金刚石,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问询。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及时回复本所问询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多次被监管点名

豫金刚石拒不回复“核心问题”

事实上,豫金刚石至今未回复的函件只是众多监管函件中的一小部分。

深交所监管信息显示,今年以来,豫金刚石已经收到了10份监管函件,包括8份关注函和2份定期报告问询函。但这些函件多数均未回复。

来源:深交所

今年1月2日,豫金刚石收到关于募集资金划转问题等问题的关注函;

1月21日收到关于土地补偿款合规问题的关注函;

4月4日收到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在建工程减值等问题的关注函;

4月8日收到关于此前未回复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等问题的关注函;

4月30日收到关于年报真实完整性等问题的关注函;

5月5日收到年报担保诉讼、抵账资产等问题的问询函;

5月7日收到创业板违规行为核查通知书;

9月1日收到针对半年报仲裁、借款、应付逾期等问题的问询函。

9月25日,10月9日也均表示对豫金刚石等多日涨幅异常的个股重点监控。

深交所此次重点提及的两份问询函件显得较为特别。

公告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先后于9月1日、9月14日向公司发出函件(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13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35号),要求公司核实说明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案及预计解决期限。截至10月26日,公司均未回复相关问题。

如前述财会人士所言,深交所关注的问题直击核心——要求豫金刚石说明公司的风险以及解决公司根本问题的“时间表”。但于公司而言,豫金刚石麻烦缠身。

一方面,公司官司不断。

截至10月14日,豫金刚石共涉及65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47.97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61项,案件金额约45.6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4项,案件金额约2.30亿元。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银行借款、应付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存在逾期未付,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相关诉讼案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另一方面,2020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调查期间,暂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种种违规之下,豫金刚石经营风险加剧,公司被“ST”的风险正在上升。

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上述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此外,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1.9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93.97%。2020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57亿元,较上年下降853.67%。公司经营风险加剧。

3个月股价涨幅290%!

据悉,豫金刚石是一家以超硬材料及其制品产业链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石墨矿、人造金刚石、大单晶金刚石及微米钻石线等。因其产品涉及国防军工、电子技术和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材料,一度被指涉及第三代半导体、光伏产业等多个大热概念。

在多个市场火热概念的加持下,公司股价自2020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90.83%,成为“妖股”。

然而反观公司的业绩,却与“疯涨”态势背道而驰。

公告显示,公司近三年来业绩持续处于亏损状态。2018-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分别为19%、23%及63%;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58%,5494%以及854%。

在2019年年报爆出逾50亿元巨额亏损后,豫金刚石的流动性问题一直备受投资者关注。关注函中,监管层也要求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情况及流动性等诸多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22日晚间回复中豫金刚石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仅约134万元,同时,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付息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19.26亿元,预计负债29.51亿元,公司存在债务压力较大及流动性风险。

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度出现大额亏损,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654.94万元,同比下降5,493.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98,340.98万元,同比下降2,291.01%;2020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714.48万元,同比下降853.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6,536.46万元,同比下降457.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连续为负,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仍存在亏损等经营风险。2020年7月-9月,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

关键词: 豫金刚石 风险警示 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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