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通报2019年上半年三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情况。结果显示,该省三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10项国家控制指标均符合要求,青海省人民医院等14家三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全部达到规定标准,但也有部分医院的部分控制指标未达标。
通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品种品规数量;加强对专档管理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落实碳青霉烯类、替加环素及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等专档管理抗菌药物使用会诊制度,严格掌握用药指征,提高微生物送检率。未达标医疗机构要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资格管理,加强培训考核,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不断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记者吴黎)
关键词: 医疗机构抗菌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