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来袭这些消费常识你一定要知道

2021-11-03 14:29:29
来源:大河健康报

“双11”来袭,面对数不清的商品、理不清的优惠规则、计算烧脑的折扣,这些消费常识你一定要知道。

直播带货出现问题时主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带货主播需要承担的责任分三种情况:

主播本身就是经营者。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不合格,消费者主张赔偿损失时,主播应独立承担责任。构成消费欺诈的,主播除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还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主播与商家签订协议帮其售卖商品。这时,主播就是商家的“广告代言人”或“形象代言人”,与经营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此时,如果主播明知产品有质量问题,而仍作为广告代言人,造成消费者损害情形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主播是商品销售公司的员工。此时,带货行为属于工作行为,出现问题,责任由主播所在的公司来承担。

未成年人私自在直播间购物家长能要求退款吗?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直播间购物的行为是无效的,家长都可以要求退款。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的购买行为是有效的,家长不能要求退款;超过其年龄和智力水平的购买行为是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和追认的,如果家长不同意和追认,即购买行为无效,家长可以要求退款。

消费者在直播间买到假货时能要求“退一赔三”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消费者在直播间买到假货时,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最低为500元),同时商家需存在消费欺诈的情形前提下才能适用。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如果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向商家主张“假一罚十”。

消费者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例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当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以与经营者进行协商。

请求消费者维权中心调解。与经营者的协商沟通,没有达成和解,可请求消费者维权中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维权中心等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和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如与经营者签订有仲裁协议,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词: 双11 消费常识 带货主播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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