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部门陆续出台文件,要求城乡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民政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各城乡社区组织要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对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外地返回居住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发热和症状监测,追踪、督促其居家医学观察。严格对社区各类活动的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举办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辖区居民实行网格化健康管理,发挥好家庭医生的作用,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强化对返乡(城)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的网底。《通知》强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足配备防控工作必需的检查、消毒和防护等用品或设备,同时按要求将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党委政府要成立农村疫情防控专班。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医作用,做好农村地区的筛查、医学追踪、预检分诊和转诊,实行日报告制度。(记者李琳 甘贝贝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