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间,福建阳光集团发布2019年度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总营业收入905.33亿元,同比增加4.80%;期内净利润56.19亿元,同比增加22.66%;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8亿元,同比增加70.75%,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阳光城本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其中房地产业务收入587.53亿元,同比增加5.82%,期内毛利率25.56%,同比减少0.31个百分点,收入占比64.90%。商业业务收入174.10亿元,毛利0.50%,收入占比19.23%。
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3496.34亿元,同比增加16.53%;总负债2976.54亿元,同比增加15.33%。资产负债率82.77%,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
期末货币资金480.4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1.81亿元,同比减少15.7%,应付债券209.24亿元,同比增加8.15%。
报告期末有息借款总额1350.95亿元,上年末有息借款总额1,331.67亿元,借款总额总比变动1.45%。此外,还包括境外负债总额158.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