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俄罗斯3艘捕捞渔船和荷兰1家冷库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2020-10-28 10:49: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报,从进口俄罗斯3艘捕捞渔船和荷兰1家冷库水产品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PROEKT-1GELALTD(注册编号为CH-03P)、DARLALLCSEVNAUCHFLOT(注册编号为CH-31R)、GULDRANGURSAAMILTD(注册编号为CH-63D)3艘捕捞渔船和荷兰DAALIMPEX HARLINGEN BV(注册编号为NL6614EG)1家冷库的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点击进入下一页

图片来源:海关总署网站截图

关键词: 俄罗斯 渔船 荷兰 冷库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内容举报联系邮箱:58 55 97 3 @qq.com

沪ICP备2022005074号-27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Copyright © 2010-2020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