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闯祸保险补过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是什么?

2021-09-27 10:35:30
来源:云南日报

近年来,随着人们保护意识增强,生态环境逐步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快速增长、活动范围扩大,野生动物伤人、毁坏财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野生动物肇事频发的高黎贡山保护区,针对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是如何解决的?成效又如何?近日,记者采访了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公司等单位和相关人士。

名词解释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是专门针对野生动物肇事赔付的险种。一方面可以降低农户损失,另一方面也可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减少人兽冲突,防止人为报复伤害野生动物事件的发生。

从无到有 人兽和谐

事实上,早在1993年云南就率先建立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制度;2010年率先启动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完善补偿机制,并于2014年实现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覆盖全省。

2012年,在云南省林业厅的支持下,保山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工作实施主体是全市林业系统各单位,林业部门接受报案、负责查勘,保险公司及时核实、直接赔付。

说来也巧,《保山市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合同》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也就是2012年1月1日,在原腾冲县明光乡自治村委会空树河社就发生了黑熊闯祸事件。当地农户邓助英在高黎贡山保护区周边放羊时,羊群不幸被黑熊袭击,损失惨重。当时,野生动物肇事能够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的群众知晓率并不高。得知情况后,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高度重视,立刻联系保险公司并与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

“没有伤害到人是不幸中的万幸,能够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减轻群众因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我们必须主动担责。虽然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但为后面的野生动物肇事理赔提供了经验。也以踏勘、理赔过程为契机,积极向大家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肇事的防范措施,引导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的保护中来。”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副局长姜加奖这样评价当年的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理赔第一案。

时隔多年,当记者电话回访受益者邓助英时,他仍感激不尽:“以前村民们的财产被野生动物损害了,往往只能自认倒霉。我的羊群被黑熊袭击,后来拿到了赔付款,我觉得很欣慰,政府的这项政策真的太好了!”

这件事在十里八乡传开后,相当于给野生动物肇事能理赔这一惠民利国的好政策做了一次生动而有效的宣传。

政企合作 彰显担当

2019年5月,发生在腾冲市五合乡腾郎村的一起毒蛇咬人致死,家属获赔案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该村外平场小组村民杨兴孝,在集体林地茅草山林地做农活时,不幸被毒蛇咬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这场意外致一个家庭陷入了困顿,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知晓后,迅速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公司联系,查勘定损后,保险公司快速完成理赔,为该户村民赔付了20万元,真正做到了雪中送炭。

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将理赔款送到农户家中时,村民们才知道国家实施了此项惠民政策,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政策的温暖。“以前只晓得老熊、猴子来搞破坏是有赔偿的,想不到在非保护区内正常生产生活被毒蛇咬伤也能获赔,国家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公司总经理杨应山说:“人保财险作为与共和国同生共长的国有金融保险机构,具有经济补偿职能、风险防控职能,更具有社会管理职能。此次理赔不仅为一个家庭带来了希望,更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家国情怀。”

查勘理赔 温暖民心

周自海是高黎贡山保护区周边的大塘社区沙坝村民小组的村民,他家养殖牲畜多年。他说:“这些年,野生动物被保护起来后,在保护区周边的活动多了起来。我家涉及野生动物肇事的案件非常多,仅羊群受伤获赔的案件就有六七起。”

野生动物肇事案件办理离不开现场查勘,周自海与保护区、林业站的工作人员自然少不了打交道,“只要一报案,他们不管天晴下雨都会去查勘。”自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实施以来,无论是林业站还是保护区、保险公司,涉事部门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查勘,快速落实理赔,用真心换真情。

据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提供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0年,野生动物肇事共核定案件3211起,核定理赔金额357.78万元。其中,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经手案件达1928起,核定理赔金额137.59万元。其中,近八成都是“熊孩子”“二师兄”“孙大圣”惹的祸,尤以黑熊捕食羊群、盗取蜂蜜等现象较为突出。

多年来,腾冲市林草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一直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到保护生态、保护高黎贡山的工作中来。通过大量的宣传科普以及实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自觉主动参与保护,成效十分明显。数据显示,自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实施9年多以来,人为捕杀野生动物事件鲜有耳闻。高黎贡山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种群数量大幅增加。

存在问题 有望化解

无法回避的是,在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的赔偿标准有的显得偏低,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节奏。但在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正在逐步解决。在不久的将来,会建立起更加惠民、科学、高效、快捷的野生动物肇事赔付运行机制,开启野生动物保护全民参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令人欣喜的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旨在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期待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像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这样的普惠政策落地生根,为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驾护航。

链接

我省持续实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十三五”期间兑现保险金2.97亿元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云南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亚洲象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为缓解亚洲象等野生动物保护与肇事的矛盾,省级财政和林草部门创新机制,2010年在全国率先运用市场机制,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试点,由政府全额出资投保,在发生野生动物损害案件后,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肇事受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经过试点推广、不断完善补偿机制,2014年,云南省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实现全省范围全覆盖,实现由政府直接补偿向商业保险补偿方式的逐步转变。

“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筹集资金2.4亿元支持全省16个州市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全省各级累计投入保费3.52亿元,核定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案件13万余件,兑现保险金2.97亿元。有效维护了人与动物和谐,实现了政府、保险企业和群众“多赢”,补偿力度和实施效果全国领先。 特约记者 龚祖金

关键词: 动物 闯祸 保险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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