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无人机的朋友们注意啦!10月16日18时前昆明这些区域禁飞

2021-10-08 11:06:42
来源:云南日报

飞无人机的朋友们注意啦!近日,昆明市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昆明市相关行政区域内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通告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8时起至2021年10月16日18时止,在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8个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昆明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知道点

低慢小航空器

本通告中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关键词: 无人机 昆明 禁飞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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