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

2021-10-21 10:20:06
来源:南方日报

日,佛冈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县人民中心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河出席会议提出,佛冈社矫工作要在完善体制机制、严格公正执法、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矫正质量、夯实基层基础上精准发力。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协作配合,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进佛冈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

会上,县司法局局长陈湘中通报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温建雄对《佛冈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佛冈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行说明。

据悉,佛冈县于2012年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今年4月14日,县委办、县府办联合发文成立佛冈县社区矫正委员会。

截至2021年9月底,佛冈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18人,累计解除和终止845人。今年1月至今,佛冈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2名,其中缓刑126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解除社区矫正82人;应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委托,开展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调查评估57人。目前在矫人员168人,其中缓刑163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实践中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粗放到规范的蝶变。自工作开展以来,佛冈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水不断提升,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更加顺畅,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逐年下降。

充分利用远程帮教会见系统

社区矫正法颁布以来,佛冈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建立社区矫正研判分析会议制度,各级社矫中心定期召开研判分析会议,就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形势,重点人员排查情况、思想动态和倾向问题,作下一步工作计划。

因时因势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和教育引导,佛冈社区矫正对象实现零感染,无一人私自前往重点防控地区。严格落实涉专案、涉黑恶、涉枪赌毒等15类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四级排查层报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落实一人一策,确保不脱管失控。采取“五个统一”方式,每年由市司法局集中组织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病情复查,确保暂外情形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收监执行,杜绝“纸面服刑”现象。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工作,提升矫正质量。当前,佛冈共有6名社会工作者、53名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此外,充分利用远程帮教会见系统,为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和社会帮教团体提供便捷的可视化异地探视服务,通过政法网连接视频,实现在“家门口”与监狱服刑人员的“面对面”交流。2018年自开展远程会见至今,佛冈远程会见达1300余次。

申请“智慧矫正”专项经费

会议提出,下一阶段,佛冈社区矫正工作将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法治社矫”“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四个建设。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推动设立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进法律、社会、心理等专业人才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做实视频会见这一便民工程。

推进“安社矫”建设。健全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机制,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构建联防联控新格局,就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网格化管理、报备边控、病情复查、技能培训、信息共享等深化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与法律监督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推进“精准社矫”建设。积极探索分段分类教育,推行个化矫正,努力实施省级社区矫正心理矫正项目,着力提高心理矫正工作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完善“社区矫正+高校”“社区矫正+企业”机制,推进综合社区矫正基地建设,深化“伙伴同行”项目,提高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实效。

申请“智慧矫正”建设专项经费,着力打造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一体化大台,实现社区矫正中心建成“智慧矫正中心”目标。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业务深度融合起来,探索推进社区矫正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关键词: 佛冈县 社区矫正对象 重新犯罪率 下降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内容举报联系邮箱:58 55 97 3 @qq.com

沪ICP备2022005074号-27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Copyright © 2010-2020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