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10起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1-10-28 10:53:52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10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5月至10月,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巩固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强化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管理,打击跨区域涉危废违法犯罪,惩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并公布10起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执法行动

全省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1167个

截至10月,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万人次,排查相关企业7081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环境问题1167个,查处相关环境违法案件119起,累计罚款1673万元;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犯罪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查处涉案危险废物8970余吨,涉案资金3500余万元;检察机关已起诉案件2起,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了解,10起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如下:安徽某皮革有限公司跨省非法倾倒危废案,宜春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废机油非法委托给无资质人员从事收集、处置等经营活动案,抚州某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案,吉安某公司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经营案,赣州市宁都罗某某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吉安市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九江某运维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抚州市某公司屠宰场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施案,南昌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案,九江某公司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施案。

部分案例

九江彭泽跨省非法倾倒危废案被立案查处

2021年4月20日,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接某镇派出所通报,有群众报警在某镇某村发现疑似化工废物。接到警情通报后,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入事发现场调查,发现三辆货车涉嫌非法倾倒废物。同日,执法人员对倾倒的废物分三处集中堆放覆盖雨篷布,防止二次污染,并且取样检测。4月22日,经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倾倒废物中重金属铬含量17800mg/kg,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标准三倍以上。

经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全力调查,倾倒的危险废物来源于安徽省某公司。4月23日,安徽某皮革有限公司在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当地公安干警的监督下将现场倾倒的废物以及被沾染的土壤运至九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存。4月25日,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在安徽相关部门陪同下,调阅了该公司的相关资料,并对公司生产过程进行了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该公司擅自委托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个人处置危险废物,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染环境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彭泽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彭泽县芙蓉派出所对安徽某皮革有限公司的法人欧阳某华进行刑事拘留,并于2021年6月30日,欧阳某华被取保候审。

抚州某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被罚60万元

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2021年5月6日,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对抚州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南面空地上有类似挖掘机履带残留痕迹和5处疑似泥土翻动痕迹,通过对5处地块进行挖掘,在其中3处地块挖出黑色油状废物和少量废油漆桶,挖掘现场有油漆的刺激气味。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现场挖掘出来的黑色油状废物是该公司涂装车间喷漆生产工序所产生的废油漆渣,为精确核实具体填埋量,执法人员通过调阅该公司生产报表、原辅材料用量等工况参数以及危险废物转移量和贮存量,精准核定非法填埋量为1.8吨。2021年6月6日,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将挖掘出来的油漆渣及吸附物(共计8.36吨)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处置。

该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倾倒(填埋)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条第(一)项规定,将该公司环保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60万元。

关键词: 危险废物 自动监测 违法犯罪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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