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定了

2021-12-14 11:42:12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1月8日-2月27日;普通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1月15日-2月27日

鼓励支持寒假托管,但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将对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开展清查整治

13日,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2021-2022学年度长春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1月8日-2月27日,计7周;普通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1月15日-2月27日,计6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

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科学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假前工作,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随意增减课时、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坚决禁止占用寒假时间超标教学、集体补课、提前讲授下一学期课程,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各县(市)区也要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调控作业结构,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理性对待电子产品,积极参与家庭劳动,按时规律就寝,阅读主题积极向上的课外读物,增加有益体验,培养高尚情操。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双减”政策中关于“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管力度,落实“十个严禁”要求,综合治理无证办学和变相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构建由教育牵头、公安、市场监管、消防、街道、社区、网格长组成的治理体系,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各县(市)区要利用寒假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开展清查整治,对培训机构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违规开展培训的、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列入黑名单,对顶风违规培训的绝不姑息,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加强疫情防控 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长春市教育局提出,鼓励支持寒假托管。各县(市)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坚持教师志愿参与、学生自愿参加、公益普惠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寒假托管要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要利用学校文体设施设备器材、校园冰场等校内资源以及校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的服务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

寒假第一周为中小学生“雪假”,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将引导中小学生参与冰雪运动竞赛、游戏、展览、社团、冬令营等丰富多彩的冰雪活动,培养冰雪运动和兴趣爱好。学校要科学布置寒假体育作业,家长和学生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合理营养膳食,保证充足睡眠,科学预防近视,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复杂性、严峻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师生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地,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持续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控意识,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学校要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关键词: 中等职业学校 寒假 放假时间 中小学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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