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力推股份合作公司薪酬改革 助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2021-12-15 11:06:34
来源:南方日报

不久前,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照程序表决通过了公司新的薪酬绩效制度等事项。“改革不仅能让公司的薪酬发放具备一定的依据和标准,同时也大大调动了经营班子的积极性,引领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公司董事长邓绮欢说。

社区集体经济是助力龙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经历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普遍存在薪酬发放不规范、劳动合同不健全等问题。“这就要求龙岗区深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的深水区,推动薪酬制度改革。”业内人士表示。

近年来,龙岗区国资局迎难而上,实施改革攻坚,集思广益,于2020年12月正式印发《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薪酬绩效指导意见》(下称《薪酬指导意见》),深入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薪酬改革,在制约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破题。2021年,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多个股份合作公司通过章程修订落实薪酬新制度,为集体经济发展谋划更长远的未来。

为何改?

业内呼吁加快对薪酬制度的改革

“改革将让股份公司更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环境,激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内生动力,盘活社区资金、资产和资源,引导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龙岗区相关负责人说。

股份合作公司是深圳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2004年农村城市化后,龙岗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龙岗发展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时代发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薪酬发放规范、劳动合同不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瓶颈问题日益凸显。为此,业内呼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薪酬制度改革。

2018年,深圳市委、市政府把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作为全市重点改革议题,“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让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劳动、人事、薪酬逐步与市场接轨,这也是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龙岗区国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推进此项改革,龙岗区国资局课题组以街道为单位开展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座谈会,重点走访了23家具有代表性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收集薪酬调查表715份,现场收集调查问卷358份。

通过对上述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了解到目前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普遍存在薪酬发放不规范、薪酬不与业绩挂钩、薪酬总体水平偏低、薪酬调整无依据、经营班子缺乏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项目拓展的动力与积极性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进一步听取了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层、股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完成了《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薪酬制度改革调研报告》。经过资料分析、政策研判、专家论证,并结合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形成《薪酬指导意见》初稿。

怎么改?

薪酬结构调整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2020年12月,龙岗区国资局正式印发《薪酬指导意见》,通过薪酬与绩效体系改革,激发股份公司高层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促进龙岗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薪酬指导意见》主要包含薪酬绩效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个人薪酬总额计算方式、劳动用工制度及外聘人才薪酬机制等内容,是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开展薪酬改革工作的文件。

根据指导意见,龙岗区建立绩效薪酬制度,调整薪酬结构,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薪酬结构调整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实行上限控制,依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每届核定一次;绩效薪酬则需经年度考核后发放,设立发展绩效分配系数,确定个人发展绩效奖金和董事长的最高发展绩效奖金。

同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公司考核责任部门,确定针对公司全员的管理绩效考核和发展绩效考评:管理绩效考核由股东(代表)评议和街道办考核;发展绩效由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此次改革,龙岗区还建立了有吸引力的外聘人才薪酬机制。对于外聘人才,公司可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难易程度以及所创造的效益,结合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同行业相同或类似岗位的工资,协商薪酬标准,采取一人一薪制,具体额度和标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在规范劳动用工方面,要求各股份合作公司按照《劳动法》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公司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予以经济补偿,高层管理人员只能领取一份薪酬,不得领取其他兼职薪酬补贴等。

评价如何?

“希望能尽快在公司落地,越快越好”

薪酬改革成效好不好,最真实、最客观的反映应该来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企业家、管理者的直观感受和切身体验。

“这是龙岗区将股份合作公司的薪酬绩效纳入科学管理、推动社区和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管理体系迈进的一项重要举措。”龙东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邱愉平表示,去年公司便通过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将薪酬绩效参照指导意见一一执行。

邱愉平还表示,管理绩效由股东(代表)和街道办共同评议考核,两项权重各50%,这样一方面可防止公司内部随意涨工资,另一方面扩大了股东在薪酬制定上的发言权,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南湾街道樟树布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邓绮欢也有着同样的看法。“指导意见刚出台时,我们就把文件发到微信群,得到了股东们的一致认可。他们纷纷认为,这是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造福大家的好事。”邓绮欢介绍。

令邓绮欢印象深刻的是,薪酬绩效考核将“治安”“安全生产”“调解劳资纠纷”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这是通过进一步明确管理层的责任分工和强化监督考核、奖惩举措,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指引和支撑。”

坪西股份合作公司总经理萧伟东认为,股份合作公司的长远发展,关键取决于公司的带头人,这仅凭“奉献”“情感”是难以持久维系的,需要从多方面来调动和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现阶段来看,大部分的人收入都差不多,但管理层干的活多,这就造成收入不平衡,经营班子无动力,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萧伟东表示,“目前我们也在着手准备薪酬改革,希望它能尽快在公司落地,越快越好。”

在龙岗区的不断探索和推动下,股份合作公司的企业制度正逐步向现代企业并轨,期待有朝一日“股份合作公司”能真正成长为“股份有限公司”。那时,龙岗集体经济发展将会再踏上一个新台阶。

关键词: 龙岗区 股份合作公司 薪酬改革 集体经济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内容举报联系邮箱:58 55 97 3 @qq.com

沪ICP备2022005074号-27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Copyright © 2010-2020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