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5万家零售药店已全部纳入“哨点”监测网

2021-12-29 13:40:03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2月下旬,全省5.5万家零售药店已全部纳入“哨点”监测网,共登记上报购药信息1.13亿条。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的哨点作用和预警功能充分发挥,为新冠疫情防控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突出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和敏感性,做到‘六个率先’。”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机制,率先开发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率先制定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率先建立完善哨点监测报告信息闭环管理,率先形成哨点监测自动响应工作机制,率先发布居民购药指引引导社会共治。

广东通过“六个率先”,不断强化零售药店履行监测哨点职责,有针对性地加大农村地区、风险地区零售药店落实哨点监测工作的检督导查,为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积极贡献力量。

强创新

在全国率先开发药店哨点监测平台

“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机制,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到位。”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疫情初期,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要求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需登记报告药品时进行实名登记报告,精准排查“疫情线索”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推送“疫情线索”信息。

新制度建立后,如何加快落实落细?

——明晰责任是关键。在此期间,省药品监管局将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模糊不清的工作职责逐步理顺,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屡次未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整改,属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应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通报处理。

——技术升级是保障。新制度施行后,如何将全省5万多家零售药店的购药人员信息迅速收集、汇总、分析?为了解决这道难题,省药品监管局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率先在全国开发信息化防控系统“广东省疫情防控药店哨点监测平台”。该平台每15分钟主动向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推送居民购买目录内药品信息,并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与省疾控的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系统,与省公安厅实现互通对接,成为广东省疫情防控大数据平台数据源。

该平台入选国家药品监管局2020年智慧监管典型案例。目前,广东5.5万家零售药店已全部纳入“哨点”监测网,共登记上报购药信息1.13亿条,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的哨点作用和预警功能充分发挥,为疫情防控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重实效

精准制定37类实名登记购药目录

疫情防控工作千头万绪,既要确保全面细致汇集疫情线索信息,又要兼顾人民群众生活便利。“这就要求我们形成闭环的同时,找出薄弱环节,提高实效性。”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广东因势制策,率先制定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在疫情初期,广东没有“一刀切”采取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的措施,而是建立起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随着境外疫情日益严峻,及时调整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增加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购药登记要求,并要求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做到“线上线下一致”。

在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省药品监管局及时提高“哨点”监测的敏感度和靶向性,会商临床医学药学专家,进一步梳理调整药店感冒退热类药品目录,科学设置监测指标,精准制定了37类《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做到提升“基层监管的可操作性、公众用药的可及性和哨点监测靶向性”三者的有机统一。

强机制

药店哨点监测24小时自动响应

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需要全社会持之以恒、形成合力。尤其是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更要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和厌战松劲心态,不折不扣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广东落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率先建立完善药店哨点监测报告信息闭环管理。为提高购药信息的敏感性,省药品监管局从每天近20万条购药人员信息中筛选出有发热症状、涉疫高风险岗位、健康码黄码等高度可疑信息,每天约为300条,单独列表推送至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供基层三人小组、流调及其他部门综合运用。在全省各地市监管部门每天重点将辖区高度可疑的风险人员购买《目录》药品信息推送给属地指挥部(三人小组)核查处置,重点核查核酸检测情况,核查处置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属地防控指挥部。这意味着,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闭环逐步形成,既切实减轻基层三人小组的核查处置工作量,又大幅提高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的敏感度。

省药品监管局还率先建立健全药店哨点监测24小时自动响应工作机制。全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和政府部门信息通报的确诊病例、密接情况,不等上级发指令,第一时间对涉事活动轨迹周边药店开展落实哨点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情况上报省药品监管局和属地防控指挥办,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哨点监测的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省药品监管局还建立健全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通报机制和季度循环督导工作机制,对责任落实到位、检查覆盖率高、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大的地市监管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应付检查走过场的地市通报批评,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提高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的敏感性。

促共治

在全国率先发布居民购药行为指引

做好疫情防控,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和配合实施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省药品监管局还率先在全国发布两版居民在零售药店购药行为指引。指引对居民个人购药时应遵守的个人防护、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实名登记、问询服务以及就医引导等作出详细解释,进一步规范了药店销售药品行为,方便居民进店科学规范购药。

广东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督促引导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加强宣传动员,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制作13万张购药指引宣教海报,在每家零售药店显著位置张贴,科普防疫知识和工作指引,引导群众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此外,省药品监管局还通过广东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向全省人民发布提示,并加大公共媒体平台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零售药店监测“哨点”工作的知晓率和配合度。

撰文:陈晓粤药监

数读

每隔15分钟,“广东省疫情防控药店哨点监测平台”就会主动向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推送居民购买目录内药品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下旬,广东5.5万家零售药店已全部纳入“哨点”监测网,共登记上报购药信息1.13亿条。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从每天近20万条购药人员信息中筛选出有发热症状、涉疫高风险岗位、健康码黄码等高度可疑信息,每天约为300条,单独列表推送至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科学设置监测指标,精准制定了37类《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

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共制作13万张购药指引宣教海报,科普防疫知识和工作指引,引导群众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关键词: 广东 零售药店 哨点 监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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