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安稳的生活,是象山县西周镇下沈村的低保户肖继海一家之前想都不敢想的。
“现在每个月都有低保金,两个孩子的基本生活保障费也会发放,生活基本不用愁。”近日,肖继海收到手机短信提醒,1月份的低保金、两个双胞胎孩子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费已到账,共计6138元。
从去年7月1日起,宁波市困难救助实现“同城同标”,象山县的低保标准从原先的842元提高至1005元了,困境儿童保障标准也从1562元提高至2064元了,肖继海一家每个月都比之前多收到1600多元的救助补贴,“日子真的越来越好了。”肖继海说。
记者从宁波市民政部门了解到,2021年,我市向8万余名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资金近10亿元;人均实际救助金、临时救助人次和金额均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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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到位。2021年7月,我市统一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05元/月,比上年度提升了7.3%,当时调标后,在省内标准统一的地市中,我市标准位列第一。全年共向近6万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5.72亿元,共向近3500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8351.1万元。
物价补贴暖心到位。作为浙江省唯一价格临时补贴与当地食品价格指数挂钩联动的城市,2021年我市共3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向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1513.5万元,及时减轻了当月物价上涨过快给我市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
针对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及时开展急难救助。2021年,全市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3101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931.9万元,占浙江全省临时救助总金额的31.2%,临时救助惠及困难群众总人数和资金发放总量均位居浙江省首位。针对春节等重大节日进行慰问,2021年,共向全市困难对象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金1.05亿元,并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再发放临时节日补助金5353.37万元。
不断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温度。2021年,我市共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31.65万人次,支出资金约8360.2万元。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和社会帮扶资源,成立“助联体”,率先全省实现县级“助联体”线上全覆盖,为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救助服务。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林微微
通讯员 叶向阳 编辑 诸辰一审 施代伟 二审 李秀芹 三审 徐叶 终审 刘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