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如何跟踪评价?宁波给出解法

2022-02-28 21:45:09
来源:宁波都市传媒网

视频制作:记者 毛雷君

2月28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社会监督员和相关代表对宁波放心示范超市进行探访,随后发布了2021年度品质超市第三方评估报告和《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操作指南及培训教材》。

今年以来,宁波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跟踪评价活动,随机抽取若干家食品经营企业进行跟踪评价,督促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100%公开展示,跟踪评价发现问题100%闭环管理。跟踪评价结果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采取相应的激励惩戒机制。品质超市严重失信的予以摘牌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严格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从“品质超市”建设到“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更强调提高企业首负责任意识,更侧重发挥企业主观能动作用,是企业食品安全理念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深刻转变,是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从部门主导向企业自律转型的风向标志。

据最新发布的2021年度品质超市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全市超市总体食品安全情况良好。浙江浙海华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宏泰分公司、宁波银辉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海曙胜丰分公司等3家单位符合“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要求;14家单位符合“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建设要求;71家单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超市”建设要求。

为推动超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宁波市场监管部门持续5年开展品质超市“1+1+1”建设活动。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建成18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7家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超市、133家市级食品安全规范超市。目前,全市188家“品质超市”均已参与自我承诺活动,公开承诺从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食品安全自查、食品采购来源、食品销售过程、员工健康管理、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要求广泛发动有条件的食品超市向社会公开放心食品自我承诺。省级认定公布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市级认定公布的“品质超市”列入首批“放心食品自我承诺”范围。

来源 东南财金 记者毛雷君 通讯员 金琳 华浙廷

一审 张波 二审 林兴科 三审 周立明 终审 刘雄飞

关键词: 跟踪评价 食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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