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查处“假官司”1902件,涉案金额近9亿元!宁波法院防范打击虚假诉讼显成效

2022-03-18 13:31:12
来源:宁波都市传媒网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不但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影响司法权威,而且冲击社会诚信底线,败坏社会风气,已成为司法毒瘤。3月18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我市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70%发生在民间借贷领域

当前,民间借贷仍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近70%的虚假诉讼都发生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且多数案件与职业放贷人相关,甚至有些黑恶势力也染指其中。如,被告人徐某、应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24起,被北仑法院判处诈骗罪。

近年来,劳动争议领域群体性虚假诉讼也时有发生。如,鄞州一项目经理章某故意通将工程款捏造为农民工工资,通过劳动仲裁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查,共有260名系虚假身份的民工,涉及执行金额710万余元,被鄞州法院判处虚假诉讼罪。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当事人伪造证据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甚至利用高科技手段造假。如,某公司为证明借贷事实,提供了4份电子邮件,被告否认收到过邮件。鄞州法院法官远赴网易公司等地调查,最终认定电子邮件均系伪造,该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

部分当事人诚信诉讼意识薄弱,如,邵某故意删除微信聊天记录中对其不利的内容,并在法庭作虚假陈述,被海曙法院罚款7万元。

多方合力,严打虚假诉讼行为

近年来,在市委政法委牵头推动下,宁波法院不断凝聚合力,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努力用足民事制裁措施,积极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长效闭环治理机制。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902件(存在一人涉多起案件情形),涉案金额8.99亿元,因涉虚假诉讼被判刑102人(含法人)、司法拘留61人、罚款189人。

针对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宁波中院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协作,以文件形式对立案侦查标准、移送情形、联席会议机制等形成共识。宁波中院还与市公安局建立了虚假诉讼线索移送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大协查和侦查力度。近三年来,宁波公安机关侦查法院移送的涉嫌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共计858件。

针对职业放贷人,宁波中院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并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已认定职业放贷人119人。对于职业放贷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依法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并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重点整治职业放贷人,近三年来,全市民间借贷一审案件收案量持续下降,2021年比2018年下降43%。

对于公职人员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法院还将通报至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律师、鉴定人员等专业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法院还将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惩戒;构成犯罪的,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源头治理,探索数智防控

为从源头防控虚假诉讼行为,宁波法院建立了立案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数据检索、要求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出台相关防范意见等方式进行防控。

同时,探索运用智能手段排查虚假诉讼,去年查实的虚假诉讼案件中,50%以上系智能筛查发现。宁波法院还研发了诚信诉讼系统,以红、黄、绿、蓝、金五色码代表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诚信等级,已录入红码即虚假诉讼黑名单252人、13家企业,录入黄码即不诚信诉讼高风险人员名单4012人,在强化警示惩戒的同时,提示法官强化相关案件核查。

宁波中院还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协,推广鄞州区“五个一”工作机制,在委托代理环节构筑第一道防线。

法庭上虚假陈述也属于虚假诉讼行为。下一步,宁波法院将对虚假陈述进行专项整治,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不仅要查明案件事实,也要查明当事人是否存在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除罚款、司法拘留外,还将对典型案件进行发布曝光。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钟法 编辑 李晓颖

一审 房伟二审 李秀芹 三审 徐叶 终审 刘雄飞

关键词: 涉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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