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调整!宁波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明确医保参保类业务期的通告

2022-03-21 20:36:35
来源:宁波都市传媒网

因浙江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上线首月对参保业务(含人员增减、个账清算、关系转移接续、退休待遇核定等,下同)数据处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年3月份的参保类业务办理期提前至3月23日24时结束。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于3月23日前尽快办理,以免影响医保待遇。3月24日至3月31日,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自助终端等线上渠道及线下医保经办窗口将暂停办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类业务,其他非参保类业务不受影响。

4月起,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当月参保类业务办理期统一为每月1日-25日;26日至月底为参保业务月度结算期(遇法定节假日适当提前),暂停办理各类医保参保业务,月度结算期间受理的参保业务归属下个月。后续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12345或联系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宁波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1日

来源 宁波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编辑 施忆秋

一审 孙美星 二审 檀传才 三审 葛颖

关键词: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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