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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27日),记者从宁波交响乐团获悉,因受疫情影响,为切实保障观众及演职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经多方协商决定取消原定于2022年12月31日19:30在宁波文化广场大剧院、2023年1月1日19:30在宁波大剧院举行的2023宁波市新年音乐会。
退票方式如下:
1.退票将根据哪里买哪里退的原则进行;
2.购买2022年12月31日新年音乐会的观众,如您是通过宁波文化广场大剧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网、保利票务APP购票的观众,票款将原路返回至您的支付账户;
如您是在剧院售票厅购票的观众 ,请您添加剧院客服微信(微信号:whgcdjy) 。已取票的观众请将票据作废图片(如下图,附上签名和联系方式,多张票请每张都标记作废)拍摄清晰照片发送给客服,并提供您的订单编号和退款账号(姓名+手机号码+所属银行+银行卡号),在核对无误后,剧院将逐一安排退款。
3.购买2023年1月1日新年音乐会的观众,如您通过宁波交响乐团微信公众号购票,无需致电,票款将原路退回至您的付款账户;如您在大麦网等其他售票点购票,请您与原代售票点取得联系进行退票退款处理。
温馨提醒:退票时限或因系统原因延迟,请您耐心等待,感谢配合。
来源 甬派
一审 李晓颖 二审 任晓云 三审 吕荣
关键词: 新年音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