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 记者吴冕
“你买的商品拆开过了,没法退。”你网购商品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检查商品进行必要拆封,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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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更优承诺的,应当遵守。收到商品七日后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消费者主张及时退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双十二”购物节期间,A在某平台网站上购买了某款洗衣机,到货后A将洗衣机里里外外的零件都检查了一遍,但发现与自己想象不符,于是要求退款。商家却说他们在其销售页面明确说明商品到货后如果进行拆封就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无奈之下,A将商家告上法庭,法庭认为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被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这个案件中,A对洗衣机的拆封查验实属必要且不影响商品完好,于是法院支持A的退货请求。
快递环节也是纠纷频发之地。意见规定,因快递人员擅自使用快递商品、违规打开快递包装、暴力分拣快递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快递商品丢失、毁损,消费者请求赔偿损失,快递服务提供者依据免责条款提出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经营者向消费者盲发快递,消费者请求无条件退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近日,由于防疫物资与药品缺乏,屡屡出现快递物品被拆封的现象。之前如果消费者没有购买保价服务,快递公司只需要在规定价格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其他损失可以免责。如今根据此意见,由于快递员等不规范行为导致快递丢失的,快递服务提供者无法再依据免责条款主张自己可以免责。
此外,《意见》还针对“黑作坊”生产经营链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等消费领域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整治,进一步促进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
来自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李坝律师说:“《意见》的出台,几乎涵盖了消费的方方面面,如消费者消费端的司法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司法保护、市场秩序司法保护。作为法律工作者,能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为消费所做司法诚意和温度,我相信这份《意见》定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其指导作用,为这新时代保驾护航。”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吴冕
一审郑昕玮二审 庞锦燕
三审 任山葳 终审 陈剑虹
关键词: 七天无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