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另外,对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当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实施方案》提出,济南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依法取消社会抚养费、再生育审批及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信用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实行生育网上登记、异地通办。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符合标准的托育机构可享5万元补助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对在全市范围内的经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备案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运营补助。推动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婴幼儿入托查体的免费政策。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为在职职工、居民提供托育服务。
在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免费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全面落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的补助政策;落实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每人每月450元的补助政策。
2023年后出生的二孩三孩每月补贴600元至3岁
在构建多方位支持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落实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的休假政策,女方享受158天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有关规定,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对按照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备案托育服务机构,依据实际收托数,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保育费补助。
相关三孩家庭首套房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同时,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子女,协调支持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同一学区入学。鼓励优先保障三孩入普惠性幼儿园。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优先予以分配;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实施常态化申请、统一调换;符合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保障面积标准,每增加一孩保障面积标准增加15平方米。对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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