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宁波市民政局了解到,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新标准发布,符合补助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至1200元不等的特殊岗位津贴。新标准居全省首位,惠及全市1.1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一是补助人群扩大。特殊岗位津贴享受人群,从养老机构扩大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等持证养老护理员。
二是补助标准翻倍。将符合条件的初级至高级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翻番,即从每人每月150元、200元、250元提高至300元、400元、500元。
(资料图片)
三是补助档次增设。为吸引高级技能人才,大幅提高技师补助标准,从原有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800元。同时补缺高级技师补助,首次提出高级技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政策主要内容及举措问答
1. 可以享受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在本市登记法人并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确认的养老服务机构实际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与管理人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劳务派遣协议;
(二)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浙里康养系统”“甬易养系统”可查询;
(三)按要求完成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其中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线上线下总学时分别不少于8、16、24、32、40学时;
(四)申请补助发放区间所对应的年度未发生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2. 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补助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助:
养老护理员等级 | 补助标准 |
初级(五级) | 300元/月 |
中级(四级) | 400元/月 |
高级(三级) | 500元/月 |
技师(二级) | 800元/月 |
高级技师(一级) | 1200元/月 |
3. 养老护理员申请特殊岗位津贴补助的流程是什么?
答:(1)养老护理员所在养老服务机构向所属区(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信用承诺书、申报名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养老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2)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核特殊岗位津贴享受人员名单及补助标准;
(3)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依据审核结果拨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
4. 养老护理员申请特殊岗位津贴补助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办法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财政发〔2015〕548号)、《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民计〔2017〕39号)等涉及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的条款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林微微通讯员万鲁宁 编辑 李秀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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