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家人团聚、走亲访友活动增多,聚会聚餐、推杯换盏总是少不了的。但总有人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上头,自驾上路,结果跟交警“撞了满怀”。2月6日,宁波交警部门发布通报:从除夕到元宵节(1月21日至2月6日),全市交警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356起,其中醉酒驾驶137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视频由宁波交警提供
“有两起隔觉酒驾,对广大驾驶员特别有警示意义。”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说,喝酒后,最好是过24小时以后再驾驶车辆。
2月4日下午3点左右,一男子来到鄞州交警大队大嵩中队违法处理窗口,表示想处理交通违法。他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立刻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经民警询问及行车视频证据固定,男子承认了酒后开车的事实。
原来,男子姓俞,当天中午在家吃午饭时饮了白酒,随后睡了一觉,醒来想起自己还有交通违法没有处理,自认为酒劲已过,便开车出门,上演了这一出“自投罗网”。经检测,俞某的酒精含量为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同样是“隔觉酒”,同样是午饭时喝了白酒,另一个姓俞的男子在晚上开车连撞两车。
1月27日中午,俞某某在鄞州五乡镇的朋友家里吃午饭,期间喝了二三两白酒,吃完饭后就回家休息。一直睡到晚上7点左右,他老婆打电话叫他去接一下,他想想自己酒也醒了,就驾车上路了。
当晚7点50分左右,俞某某驾车至329国道蟠龙路口时,前方已有两辆车停着等候红灯放行。俞某某驾车疾驰而来,来不及刹车,就追尾撞上了前面的白色斯柯达车,前车又被推着撞上停在最前面的白色现代车,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俞某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于是现场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8mg/100ml,超过了醉酒驾驶标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喝酒后最好是过了24小时以后再驾驶车辆。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张贻富通讯员魏杨 徐莹莹 编辑 李秀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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