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对2016年至2020年若干票据进行修订的同意征求结果。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有关票据指2016年发行的2021年到期票息6.75%优先票据、2018年发行的2021年到期票息6.50%优先票据、2019年4月发行的2023年到期票息7.25%优先票据、2019年8月发行的2022年到期票息6.875%优先票据、2019年11月发行的2023年到期票息7.90%优先票据、2020年1月发行的2024年到期票息7.25%优先票据及2020年1月发行的2021年到期票息6.875%优先票据。
此前征求意见指出,同意征求建议的主要目的,为在2016年票据契约、2018年票据契约、2019年4月票据契约、2019年8月票据契约、2019年11月票据契约、2020年1月票据契约及2020年2月票据契约中修订若干条文,使其与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发行的2023年到期票息7.65%优先票据及于2020年8月13日发行的2024年到期票息7.25%优先票据的条款贯彻一致,使公司得以更灵活地竞逐其他商机和按照公司的业务计划进行投资。
就各期票据而言,公司向截至记录日期的该等票据的记录持有人提供同意费,即每持有该等票据本金额1000美元获得2美元,而任何持有人已就此在上述同意征求届满日期或之前有效发出同意。
公司接纳同意和支付同意费的责任,须待(其中包括)不少于各期未到期该等票据本金总额的大部分的持有人有效发出同意,及各期补充契约妥为签立和交付而使该等建议得以实行后,方为有效。
本公告宣布,其已获取该等建议生效所需的必要同意。由于已获得必要同意,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拟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签立各契约及就各契约向受托人发出补充契约,以使该等建议生效,惟同意征求声明所载其他条件须达成或获豁免,方可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