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通知: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

2020-09-24 11:01:39
来源:观点地产网

9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现就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提出意见。

在总体目标上,《意见》指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至于重点举措,《意见》提出五点要求,包含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做好与相关政策衔接;建立市县留用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

关键词: 土地出让 收入 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内容举报联系邮箱:58 55 97 3 @qq.com

沪ICP备2022005074号-27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Copyright © 2010-2020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