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重整投资协议中的多项计划获深交所关注函 涉资数十亿

2020-12-17 14:45:24
来源:观点地产网

12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发关注函。

关注函提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12月15日披露《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需自重整计划经宁波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第一期投资款8亿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价款不低于15亿元。梓禾瑾芯成立于2020年8月,目前处于融资阶段,暂未开展具体生产经营业务。12月16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披露《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为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就下列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首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请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补充披露截至目前重整投资人融资进展情况,并结合重整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融资渠道、可用授信额度等,说明重整投资款的主要资金来源,并分析其履约意愿及履约能力,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是否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并作特别风险提示。

其次,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报备的《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及交割安排”部分显示,重整投资人需自重整计划经宁波中院裁定批准后,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24亿元。《重整投资协议》“陈述与保证”部分显示,重整投资人应确保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15亿元。据此,请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说明上述条款是否矛盾、冲突,以及第二期价款支付的具体安排。同时,请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补充披露《重整投资协议》中关于转增股票过户安排、重要事项的处理、投资款项支付承诺、违约责任、协议解除等的主要内容。

再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表示,你公司12月16日披露的《重整计划》显示,重整投资人支付的14.49亿元用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你公司名下的山西凯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凯能”)100%股权赎回,抵偿资金占用1,449,447,986.68元,你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应向你公司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请结合上述问题1和2,说明相关投资款支付安排是否足以在2020年度偿付所有资金占用余额及相关利息,山西凯能100%股权能否在2020年度完成置出,你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并作特别风险提示。

最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指出,公告显示,梓禾瑾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梓禾瑾芯的份额为0.25%,实际控制人为叶骥,未来梓禾瑾芯的相关股权份额可能发生变化。请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补充披露梓禾瑾芯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图、实际控制人等,并分析梓禾瑾芯股权份额发生变化是否可能导致其控制权变更。

关注函表示,请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于1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管理人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键词: 银亿股份 重整 投资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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