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0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威科技”)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3家企业。
长威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俊,朱明。这是五矿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首单IPO项目。
长威科技是一家从事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技术企业。公司专注于政府治理、应急指挥、政务民生等领域开展业务,为各级党政机关、金融、企业等客户提供集行业应用开发、系统集成、运维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技术服务。
林韶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发起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韶军现直接持有公司2159.50万股股份,通过正德投资间接控制304.00万股股份(其中,林韶军持有正德投资151.00万元财产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通过有恒投资间接控制308.50万股股份(其中,林韶军持有有恒投资143.25万元财产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通过荣安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0万股股份权益。
综上,林韶军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83.75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为277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8%。林韶军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长威科技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数不超过1914万股,且发行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长威科技拟募集资金2.81亿元,分别用于新一代智慧应急管理平台、智慧城市公共支撑能力平台、研发及测试中心升级建设。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具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领域中的哪个子领域,发行人科创板行业领域认定是否符合其业务实质,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省内的业务发展是否严重依靠股东和关联方电子信息集团等,发行人业务是否独立,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开展经营的能力;(2)发行人与关联方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按照报告期各期各个省外项目的毛利率与省内项目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如有请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进一步说明其所属科创板行业领域及认定依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省内的业务发展是否严重依靠股东和关联方电子信息集团等,发行人业务是否独立,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开展经营的能力;(2)发行人与关联方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