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给予消费者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光大永明人寿宁波分公司被罚12万

2022-04-25 09:05:48
来源:中国经济网

4月24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给予保险消费者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宁波分公司被罚12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光大永明人寿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4亿元,据2021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9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0.37%,2021 年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 A。

关键词: 宁波分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内容举报联系邮箱:58 55 97 3 @qq.com

沪ICP备2022005074号-27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Copyright © 2010-2020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