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毕业生任村医”要点赞更需要“保障机制”

2020-08-17 10:37:26
来源:东方网

眼下,农村人进城“看病难”是一个现实问题,一些村民为了避开“看病难”,不得不有病“硬扛”,甚至是“死扛”,只有等到病得不轻了才迫不得已进城看病。许多村民正是因为进城“看病难”而导致“小病拖成大病”,甚至“小病拖成死亡”。

记得三四十年前,在各地农村里,几乎村村都配备有一两名赤脚医生,村民有个头疼脑热的小毛病都会直接找赤脚医生看病、打针、配药,不但药费便宜,而且也很方便。可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赤脚医生”这一特定人群慢慢地消失了,村民看病不得不往城里的医院赶,这无疑增加了“看病难”的压力。

此次,贵州省将招录1000名高校医学毕业生担任村医之举,无疑是缓解村民“看病难”的一个好办法,这不仅方便村民就医,让广大村民“小病不出村”“小病村里看”,而且也大大提升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医学毕业生任村医”,让许多村民告别了“小病拖成大病”,甚至“小病拖成死亡”的悲惨局面。可以说,“医学毕业生任村医”之举,既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更是送给广大村民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福利”。笔者以为,“医学毕业生任村医”,值得点赞,更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当然,要鼓励“医学毕业生任村医”,还需跟进相关“保障机制”。一方面,村医的福利待遇要“有保障”。比如:村医的工资待遇应不低于城镇医院医生的工资水平,并给予相应的乡村医生岗位补贴。再比如:村医的职称评聘也应与城镇医院的医生“一视同仁”,甚至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另一方面,村医的执业资格和聘用要“有保障”。针对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参加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如若被聘用,乡镇卫生院可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笔者相信,只有村医的福利待遇、执业资格和聘用等都有了“保障”,才能让医学毕业生既能在乡村“留得住人”,更能在乡村“留得住心”,村医才能在各地农村“安营扎寨”,并“扎根”乡村,更好地为村民的健康服务,从而为实现全民健康作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 医学 毕业生 村医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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