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米盲道30多个障碍 盲人出行的“大敌”亟待规范治理

2020-09-10 10:27:26
来源:东方网

9月7日,昆明人周贵云和朋友老马走了一段五华区的盲道,短短300米盲道他们遇到了30多个障碍,树坑、矮桩、电杆都是盲人出行的“大敌”,这些障碍在他们膝盖上留下多处伤痕。这条消息被多家媒体报道后还登上了热搜,引起极大关注。

众所周知,盲人是社会的一份子,享有自由出行的权利。如果盲道有障碍,盲人出行就将受阻,甚至有可能发生危险。正如周贵云所言,盲道曾给他出行的安全感,但盲道铺设不规范、被占用等问题让他寸步难行,不熟悉的地方绝对不敢一个人去。网友也指出,盲道真的还不够规范,还有很多车子占用盲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同时要求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第九十三条还明确了处罚规定。

遗憾的是,盲道受阻还是较为常见。而就周贵云和朋友“走盲道”这件事来看,还是再次警示了相关部门和所有人,切不可让“盲道”变“忙道”,成为想占就占、想堵就堵的通道,否则,既影响盲人出行,又拉低了城市文明的高度。据悉,昆明市残联回应称已联系到两位盲人并致歉。残联也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五华区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求其尽快整改。

据中国盲人协会2019年5月的数据,目前我国共有1731万视力残疾人士。而他们的交通出行,是一项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盲道是城市中的无障碍设施,是为视觉障碍人士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而建设的,目的是为了照顾盲人朋友安全出行。可是,如果盲道仅有“象征意义”而达不到实际效果,甚至反而增添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岂不是帮倒忙?

如果视障人士的出行不便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就无法融入社会,构建和谐文明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如果盲道上都是障碍,绝不是一个具有智慧和人情味的现代城市当有的做派。由此,莫让“盲道”变“盲点”成“痛点”,相关部门需要综合考虑社会成员的多种诉求,让盲人的权益得以保障,别再让盲道成“痛点”。

关键词: 盲道 盲人 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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