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走毒诱饵差点给孩子吃 究竟谁该反思?

2020-09-15 11:11:33
来源:东方网

10日,浙江省农科院黄博士报警称一箱毒蚂蚁不见了,里面还有形似火腿肠的“毒诱饵”。警方在村民家找到采集箱时,装毒蚂蚁的瓶子没打开,但监测诱饵已被放进冰箱里。村民称看着像火腿肠,打算给孙子吃。

文中称,这个箱子里装的是刚采集的毒蚂蚁样本,还有引诱毒蚂蚁的诱饵,是黄博士用来做科研的。幸亏民警将毒诱饵及时找到,万一给孩子食用,后果不堪设想。

该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有的认为“千万别捡吃来历不明的东西,多危险呀”“这种贪小便宜的作风不可取”有的认为“这样的东西应该加上有毒危险标志,加强防护。”“采集生物标本的工作不够专业太过疏忽大意了。”还有人认为这样的行为明明就是偷,并建议“这对夫妻的行为涉嫌不当得利,公安机关应予以警示甚至拘留。”

其实,国人这种爱贪小便宜小偷小摸的事件时有发生,更有甚者聚众哄抢或捡拾他人财物。近日,一辆货车在江苏东台富安镇遭遇车祸后,散落一地的冷冻猪肉遭村民哄抢,5人被行政拘留,为今后类似事件的依法处置提供了范本。

反观这次事件,文中并未提及民警对当事夫妇进行批评教育,亦或采取更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当事夫妇也仅仅是对民警万分感谢,而对自身言行并未有任何反思。虽然并未造成财务上的损失,但这起事件似乎处理地太温柔、太人性化了,使得此案的警示意义、公民教育意义大打折扣。

对于个人来说,不将他人物品占为己有,既是遵纪守法原则,更是为人处世的“底线”。偷鸡摸狗虽非大奸大恶,却让人不齿。如果依旧不能以此为戒、秉性不改,那么未来终究要自食恶果。

个人素养的好坏事关整个社会风气的养成。希望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行动,主动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只有制度和理念层面让人们认知到“罪与罚”,给予其刻骨铭心的教育和警示,才会形成君子风气,否则仅靠单纯的恩惠和教化,日后再犯只是时间的问题。

关键词: 毒诱饵 捡走 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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