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向企业收48万元“管理费” 无疑是雪上加霜

2020-10-23 14:33:31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我们企业经营十分艰难。如果还要缴纳数万元管理费,我们都不想再干下去了。”近日,河南焦作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一名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称,桑坡村村委会下发通知,要向制鞋厂收取“管理费”8万元。督查组发现,今年9月,桑坡村村委会确实向8家制鞋厂收取了3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管理费”,总额达48万元。

根据村委会的解释,收费是为了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当地固体废物处置行为。然而,督察组发现,这一收费项目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没有制定收费标准和具体收费流程。换言之,村委会的这一行为属于典型的“乱收费”。

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难免要与所在地方的基层治理组织打交道。企业的实力再强劲,如果地方有关部门不配合、不提供便利,那么经营就会遇到障碍。因此,哪怕明明知道村委会“乱收费”,涉事企业也是有苦难言,不敢正面“对刚”,甚至不便通过正常程序解决问题,以至于只能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在国务院督查组直接介入下解决问题。

不管村委会向企业收取“管理费”是什么原因,只要于法无据,那就应当得到坚决制止。而且,地方治理的复杂性,决定了企业在面对这类诉求时无力抗争。别看是小小的村委会,却能掐住企业的“命门”。对此,当地党政部门有必要举一反三,开展排查行动,彻查涉企违规收费现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进一步改善基层营商环境,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活下去,是维系经济平稳发展、改善就业水平的必由之路。为此,多部门出台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例如,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减免和缓缴社保费、出台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等。“小店开业,多多关照”,已成为中央政府施政的重点工作之一。

但是,为基层中小企业纾困,不光要依赖中央的倡导与督促,更取决于基层把中央精神落到实处,转化为呵护企业的实际措施。从过程和结果看,不同地方存在显著差异,有的地方真心爱护本地企业,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排除不必要的行政限制;有的地方则把企业当成嘴里的肥肉,明明知道企业生存不易,还想法设法“强取豪夺”,让企业经营雪上加霜。

村委会作为重要的农村社会主体,在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政策实施的“神经末梢”。尽管村委会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不直接行使行政职能,但有着落实中央政策的职责和使命。对此,地方政府部门应当指导村委会开展工作,扭转不恰当以至违法的管理办法,切实改善企业在基层的生存状况。

企业遭遇不公待遇,最迫切的就是获得一个直接的、便捷的救济渠道。如果村委会胡作为,那么企业最理想的求助途径就是通过地方政府。如果地方主动排查问题,及时关爱企业,就不至于出现上述局面。最起码的是,地方政府要让企业感到,遇到麻烦时,政府站在正义和法律的一边,不偏袒任何机构与个人,出于公信解决和处置问题。只有这样,企业才不必兜兜转转向更高层级的政府寻求帮助,矛盾和乱象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从很多经验教训来看,经济形势不等人,企业遇到的困难经不起拖。如果问题整改总是在企业出现生存危机之后,哪怕纠正再彻底、整改再强力,企业的损失也无法挽回,甚至难以重获生机。那些对企业生存境况缺乏关注,对企业困难缺乏同情心和同理心的地方治理组织和政府部门,理当进行深刻反思了。(王钟的)

关键词: 村委会 企业 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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