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头盔看房”并非笑话

2020-11-23 10:45:38
来源:东方网

近期,一则“戴头盔看房”的小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还有字幕:“为保护个人信息,戴着头盔去看房”。因为当你在畅想未来的美好生活时,天花板上的摄像头正在对你进行人脸识别。(1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自己只是看个房,买不买还是两说,与人脸识别有啥关系?据报道,过去,房企销售与渠道中介抢客户的“混战”经常发生。而人脸识别,就是为了帮助房企判断某个购房者是什么类型、是谁的客户,佣金应该发给谁。你以为你看到的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摄像头,事实上,这个摄像头不简单,它可以全程“无感”抓拍,你不知不觉就中枪,成了为房企服务的工具,甚至留下信息被非法利用的隐患。所以具有隐私安全意识的人,自然戴头盔看房了,因为“售楼处戴口罩也能人脸识别!”

我国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最广泛的国家,无论是交通枢纽、购物中心,还是银行、住宅区,“刷脸”都是最常用的身份识别手段。问题是,这一技术到底应该为谁服务?事实上,它更多的是为经营方服务的,利用这一技术,经营方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个人信息安全年度报告》指出,大多数受访者都希望用传统手段验证身份,而不愿接受人脸识别。虽然有大约60-70%的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能使生活变得更安全更舒适,但他们同时也担心个人信息被窃取,并呼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和征得当事人同意;个人信息的利用要遵循确保安全原则,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被侵害时,经营者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由于监管部门根本就难以监管,这些规定难以长出牙齿。有专家学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底线是,除了特定部门的执法活动之外,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都无权通过人脸识别调查和追踪个人的私人生活。但是,对执法部门来说,人脸识别系统安装越多,特定部门的执法活动才更方便,这或许也是人脸识别技术泛滥的一个原因,监管部门没有“识别”这一技术权力范围的动力。

因此,要治理人脸识别技术的泛滥,就急需“识别”这一技术在哪些领域可使用的合法性。这根本上有待于法律的完善外,急需要做的就是备案承诺制和公益诉讼。

所谓备案承诺制,就是凡是安装监控和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单位,必须承诺遵守《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必须在在警方备案。一旦出现信息泄露等损害公民隐私权的问题,涉事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高额赔偿责任和接受高额处罚。这就倒逼一些单位在计算成本的时候,考虑到因为违法成本较高,而避免滥用人脸识别技术。

公益诉讼就是消协以及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脸识别技术侵权案,代表公众提起公益诉讼。11月20日,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的郭兵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但郭兵表示,大部分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将继续上诉。这还是一个懂法的教授,也不太在在乎诉讼成本。虽然其胜诉意义大于赔偿,但也只是个案意义大于普遍意义,很少会有哪个小区的居民或哪个单位的员工个人站出来打官司。这就需要消协以及检察院代表被侵权人提起公益诉讼,通过一些典型化诉讼,给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单位多敲警钟。

关键词: 戴头盔 看房 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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