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债券违约!国企逃废债堪称是摧毁市场建构之举

2020-11-24 10:24:35
来源:光明网

今天(11月23日)有媒体报道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于21日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报道称,这次会议的背景是已持续10多日的永煤债券违约风波。

从早前媒体报道的永煤债券违约过程及其影响看,永煤债券违约事件正是人们常常念叨的“灰犀牛”。11月10日,永煤集团发布公告称其10亿元的“20永煤SCP003”债券到期无法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然而,就在此前20天,永煤还信誓旦旦地宣称其偿债能力“没问题”,并借此发行了新债。永煤的公告在债市引发连锁冲击,全国煤炭类债券、河北、山西甚至云南等地的国企债均受波及,一级市场被迫取消发行,二级市场遭抛售大跌。

无独有偶,11月16日,华晨汽车集团也发布了类似公告,称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今天的最新消息显示,华晨汽车在其上市的港交所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华晨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通知:证监会已就华晨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对华晨展开调查。同时,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也对华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对其债券偿付的影响进行公告发出了警示函。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消息表明,永煤和华晨的债务违约问题已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警觉。会议提出的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的要求,传递了中央政府旨在稳定市场信心的信号。市场信用与市场信心息息相关,信用与信心之间并不等值,信用的“蚁穴”,可导致信心的溃堤,从而导致市场的崩塌。这也是上述会议提出要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严查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所在。

国企逃废债对信用市场的冲击尤其大,永煤公告后引起的市场连锁反应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国企是金融机构的“座上宾”,国企的“含金量”就体现在其在取得贷款、发行债券时的先附性信用。国企不讲信用,钻法律的空子玩逃废债的把戏,那无疑将玩死金融机构,从而摧毁整个市场建构,进而败坏整个经济运行。

金融稳定,一直被视作“灰犀牛”角色而被格外留意。最近几年,人们密切关注债券市场的走向,防范“灰犀牛”的突然冲出。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对国企和债券市场相关制度动手术,舍此无他。

关键词: 国企 永煤 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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