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处分!以高尚师德为美好教育代言

2020-12-14 10:38:48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上一周,跟教师补课有关的报道又被爆出。12月10日,澎湃新闻从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网站获悉,该局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高中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涉事教师行政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职晋级、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取消年终奖,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处理决定。

短短一条公事公办的消息,按理说不会在教育舆论场惊起多少波澜。没想到的是,新闻发布后跟帖不少,有的人认为“量刑过轻”:“只处理老师是不是太轻了,主管领导不处理?”有的觉得情有可原:“老师如果只靠工资,每个月只有3000元左右,维持生计有压力。”有的持有异见:“禁止老师有偿补课助长了培训机构迅猛发展,更加加重了孩子的负担。”有的干脆提出建议:“开除让后面的新老师上来,把真心热爱教育事业的人留下。”在职教师补课新闻被热议,说明社会各界极其关注这一现象,但透过众说纷纭的观点,可见教育部门虽然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但具体到社会个体,或者不同学段学生的家长,并没有形成共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尊重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抵制有偿补课行为,各界合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若孩子确有补课需求,应该到具有营业资质和较好师资的培训机构。

应该承认的是,中小学专任教师中,绝大多数是爱岗奉献、甘为人师、可敬可亲的。他们坚守一方讲台,潜心教书育人,肩负起为国育才的重任,挺起了中国教育的脊梁。近日发布的《中国教师发展报告2019: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就、挑战与举措》也表明,绝大多数教师热爱所从事的职业,有以生为本的学生观,认为职业的意义在于与学生共同成长。当面对生命威胁时,有62.53%的教师认为自己会选择牺牲自己保护学生。只是个别教师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没有认真履职尽责,做出了有违师德的事情。但这并不能反映我国中小学专任教师的基本面,不该无限放大,由此得出不负责任的结论。

实际上,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历来十分重视师德建设。前几天,教育部就公开曝光了8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违反了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例如,山西省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教师李某某组织有偿补课;江西省抚州市南丰一中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目前,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严格按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要求,高度重视师德问题,不姑息不放纵,严查严办。而且,要认识到任何一起师德失范事件都是对学校、对教育系统的一次伤害,负面效应常常会被放大,有时候甚至被误读。做好师德建设,不仅关系到教育行风评议,影响当地教育口碑,更是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必要之举,是为教师成长负责,为教育发展保驾护航。

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需要外在的制度约束,更需要内在的自省自律。教师与其他行业不同,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虽然与传统观念上的升官发财相去甚远,但自有崇高之价值、伟大之使命,那就是陪伴一个个纯真可爱的生命成长,给予他们长久的精神影响,很大程度上塑造着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因此,做好老师,应该是每位老师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也是每位老师的理想和追求。把学生塑造成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优秀人才,教师必须首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这是师德的源头活水,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政治保证。教师要明白,有偿补课可以获得一时的受益,失去的却是公信力和职业口碑。身为教师,必须守住职业底线,并向优秀楷模看齐,向教育家学习,这不仅是为学生做榜样,让他们眼中有光、心中有梦,还是历练自己的人格修为,提升自己的生命格局。

从长远看,师德建设具有典型的蝴蝶效应,意义深远,利在千秋。教师高度自律,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之风,主动为美好教育代言,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更可能心生敬畏,有样学样,教育由此更好为党育人、为民族铸魂,社会道德的水位也将不断提高,形成富强文明、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学校、家庭与社会关注师德建设,合力营造安心从教、尊师重教的氛围,更多优秀的人才会愿意从教,努力成为人人敬佩的大先生,引领一代代新人走向伟大和崇高。(张贵勇)

关键词: 高尚师德 美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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