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津贴不可以总是“纸上权利”

2020-12-17 14:17:51
来源:东方网

近日,伴随着寒潮的到来,多地出现入冬以来最寒冷天气。“速冻”模式下,仍有一些劳动者在凛冽寒风中坚守岗位,如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等。国家相关规定提到了低温津贴,但“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劳动者对此了解不多,也很少有人领到。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极端天气日益增多,户外艰苦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问题益发值得关注。(见12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

首先来说,记者的调查发现不是新鲜事,而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老问题。简而言之,尽管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对低温津贴有早有明确要求,但在实际当中,这些福利还只是“纸上权利”,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低温津贴遭遇冷落,甚至沦为“纸上权利”,一方面在于低温作业对人体的危害往往是潜移默化的,不会像高温中暑立马显现,因而容易被忽视。更重要的还在于相关规定过于笼统,缺乏细化。除了在《最低工资规定》中一笔带过,目前国家对于低温津贴并未出台统一明确的政策。一些城市和地区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大都只是重申“低温津贴不计入工资”。低温津贴在什么温度下发放,发多少,并没有具体细则,导致低温津贴陷入“用人单位发放无据,监管部门执法无规”的尴尬。此外,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低温津贴标准,却由于标准不够科学,缺乏可操作性,同样难以落地,同样成了“纸上权利”。

研究发现,低温天气较高温更易令人死亡,因低温死亡的人数,是高温死亡人数的20倍。根据2015年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修订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低温”已被列为新增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低温津贴长期形同虚设,不仅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上也大大损害了制度的公信力。

无论如何,低温津贴不能只是“纸上权利”、总是“纸上权利”。尤其随着这些年极端天气日益增多,户外艰苦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问题亟待引起高度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像抓高温津贴一样,重视和解决低温津贴问题,制定执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

当然,鉴于我国幅员辽阔,比如海南和东北,冬季气温差别很大,不太可能就低温劳动保护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或是规章制度。但国家应及时进行低温津贴的基本制度设计,再由相关省份进行细化,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度,应把低温津贴的温度、工作时长等因素的设定分层级具体化,以便于基层进行操作。对长期在低温环境中工作的群体,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免费体检,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并将低温条件下劳动造成的疾病纳入职业病防治范畴。同时应加大劳动执法力度,确保低温津贴如期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键词: 低温津贴 纸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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