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遭遇默认搭售保险的情况”是强制捆绑消费

2021-04-07 13:52:20
来源:东方网

清明假期,出行者众多。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在成都茶店子客运站购买车票时,遭遇了被默认搭售保险的情况。4月4日,记者实地走访了三个客运站,发现在人工柜台上购买车票时并没有搭售保险的情况,但是在自助售票机上购买车票时,却被默认选择购买出行保险。记者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要求自助售票机全部增加购买保险提示页面选项,显示保险金额并由乘客自主选择是否购买。

眼下,在各地汽车站,包括长途客运站,一般都会在车票购买方式上设置车票价格和保险费两种购票方式,尤其是保险费,这是乘客出行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险,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可以说,乘客乘车出行,有了保险费的“护航”,会让乘客的出行更有人身安全“保障”。

但众所周知,乘客在购买汽车票时,并不像购买火车票和飞机票那样有“必须购买保险”的“硬性规定”,“要不要购买保险”全凭乘客“说了算”。因而,只要乘客不同意“搭售”保险费用,无论是窗口售票,还是自助售票,就都无权“自作主张”为乘客“搭售保险”。

然而,此次有网友爆料在成都茶店子客运站购买车票时,却遭遇了被默认搭售保险的情况。虽然自助售票机上设置显示保险金额并由乘客自主选择是否购买,但却没有“弹窗提示”,从而导致乘客“被默认”搭售保险,此举无疑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消费侵权”行为。

大凡有过购票经历的人都知道,在车站购票时,乘客往往只关心票价是多少,很少有乘客会关注保险费用是多少。即使车站在自助售票机上显示保险金额并由乘客自主选择是否购买,但乘客也不一定会仔细阅读,如果不设置“弹窗提示”,乘客就会不知不觉“入套”搭售保险,这显然既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更是一种赤裸裸的“强制捆绑消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明确,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可见,“购票默认搭售保险”之举,不仅有违自由交易的市场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侵犯了乘客的消费权益。同时,也无形之中增加了乘客的消费负担。

因此,笔者以为,一方面,无论是窗口售票,还是自助售票,都应把购买保险的选择权交还给乘客,而不应把“默认搭售保险”强加给乘客,让乘客遭遇“强制捆绑消费”。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应督促车站管理部门对“默认搭售保险”行为进行整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杜绝类似“强制捆绑消费”再次发生。

关键词: 购票 默认 保险 捆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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