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度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其中,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实际增长5.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727元,实际增长5.3%。国家统计局表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针对法人单位统计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同时,平均值往往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
尽管只是一次例行性的统计数据发布,但仍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如果社会不同行业群体的收入水平过于悬殊,那么简单“工资总额/总人数”意义上的“平均工资”,势必会让许多人都产生一种“被平均”“拖后腿”的感觉。
如何更有效化解针对平均工资数据的吐槽?统计部门除了事后的解释澄清,不妨进一步在源头上改进工作,完善现行工资统计制度,提供更加全面精准、更能真实反映普遍实际工资乃至收入状况的统计数据。
比如,今后统计部门能否同时发布相应的“实发工资”“税后工资”数据,是否可以如此前专家建议的“公布工资的中位数、低位数、高位数”,以便更准确地反映工薪阶层的真实工资税负?
更能全面客观反映真实工资收入状况的统计数据,不仅有利于打消公众的种种疑惑、误解,充分满足其知情权,也有利于政府更加精准地推动相关收入分配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