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好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实验具有警示意义

2021-06-02 16:35:35
来源:东方网

随着宁波市首例高空抛物案的宣判,“高空抛物”再次引起社会热议。高空坠物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其中又隐藏着多大的危险?5月31日下午,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系列实验,并邀请了律师、外科医生、物理教师、物业工作人员以及60多名市民一起“围观”。(6月2日《宁波晚报》)

据报道,此次宁波市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一共进行了水球、鸡蛋、苹果、玻璃啤酒瓶、烟蒂等五个高空抛物实验。实验证明:无论是高空抛“重物”,还是高空抛“轻物”,“杀伤力”和“危险性”都很大。比如:高空抛“水球”,水球能砸弯铁皮;高空抛“鸡蛋”,鸡蛋能在铁皮上留下凹陷的印记;高空抛“苹果”,苹果在坠落到铁皮上后,直接对半裂开;高空抛“啤酒瓶”,铁皮上呈现直径为10厘米的凹痕;高空抛“烟蒂”,烟蒂扔到毛毯上之后,经过1分钟左右的阴燃,在毛毯上直接烧出一个口子,且发出明显焦味。可见,高空抛物的的确确是一个“头顶上的隐患”,也是“悬在头顶上的痛”。

据了解,高空抛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觉得小物件无关紧要,随手往外一扔;二是喝醉酒了,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扔东西;三是住户因为个人原因,采取的一些偏激举动。但笔者以为,无论是属于哪一种的“高空抛物”,都不应“被原谅”“被放纵”,而应“严惩重处”,甚至追究“刑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高空抛物罪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高空抛物罪”。数据显示,自3月1日以来,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高空抛物”案件,每一起高空抛物案件都以“刑罚”伺候告终。这说明,今后“高空抛物”不再像以前那样以后果是否严重“追责”或“量刑”,不要以为扔了鸡蛋、苹果、啤酒瓶等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就不会“获刑”。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了公共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由此可见,此次宁波市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的高空抛物“实验”是非常具有警示意义的,这不仅向广大市民警示了高空抛物的“危险性”,而且也提醒了广大市民切莫“任性”高空抛物。可以说,高空抛物“实验”是一堂最好的“警示教育课”,值得点赞,值得提倡,更值得各地借鉴和效仿。

但愿通过这样的高空抛物“实验”,能警示更多的人自觉养成“高空不抛物”的良好习惯,从而共同守护好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关键词: 高空抛物 实验 头顶上的安全 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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