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公益诉讼为契机 强化法治对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护航

2021-06-29 11:43:54
来源:广州日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了14件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保护红色资源的重要不言而喻。革命旧址、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传承革命精神和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只有保护好、利用好这些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才是对历史、对英烈最好的尊重,才能最大地发挥红色文化激发爱国热情、激励奋斗的作用。

年来,针对红色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个别红色文化物质载体毁损严重、红色文化精神内涵遭受历史虚无主义侵蚀等,不少地方积极推动“红色资源保护立法”,如《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就将于7月1日实施。与此同时,从中央顶层设计到地方立法,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也形成了高度共识。

“合力”二字,正是此次发布的14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一大亮点。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并非就案办案,而是主动与地方政府及文物保护、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协同共治效能,实现多赢。以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督促保护熊雄烈士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检察机关积极协助行政机关申请资金支持,拨付225万元用于熊雄故居周边建设秀美乡村项目,因地制宜将红色资源保护与秀美乡村建设相融合。

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当以检察公益诉讼为契机,不断强化法治对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护航。一方面,要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完善相关地方立法,如贵州省检察院就以督促保护刀靶水红色遗址为契机,促成遵义市人大将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纳入《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另一方面,要通过发布案例“统一认识”,让各地检察机关明确什么情况下适用公益诉讼、怎样准确适用法律、如何规范办案等,也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另外,还当以法治的完善为契机,探索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包括红色资源名录管理及分级分类保护制度、红色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唯有如此,方能以更大的合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胡 俊)

关键词: 公益诉讼 红色资源 保护 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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