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试点强制下午6点下班”引发示范效应

2021-07-09 14:58:54
来源: 东方网

近日,一家互联网企业“试点强制下午6点下班”的话题冲上了热搜。作为互联网头部企业,这次似乎反向的操作,引发人们的讨论,有人表示支持,有人认为这本就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企业强制下班合理吗?为啥正常下班反成为福利?记者对此进行采访调查。(7月8日《工人日报》)

《劳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近年来不少互联网企业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已成常态,无论是“有班加就是福份”,还是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假,这些企业都曾因“加班文化”及其工作制度安排引来社会批评。记者采访发现,这些行业中的加班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性遏制。

在这样的语境下,这家互联网企业“试点强制下午6点下班”,打响“反内卷第一枪”,无疑显得难能可贵。尽管其在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上只是迈出了“一小步”,但在改变“加班文化”上却是“一大步”。正如这家企业相关部门公开回应称,此举是为鼓励员工劳逸结合,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也更好地关注身心健康,留出更多时间陪伴家人。

长期以来,一些企业习惯用“996加班文化”给员工打鸡血,甚至把不眠不休的工作状态解读成“奋斗”。企业员工需要奋斗,但奋斗并不等于“996”,也要讲效率和方法,不能演变成“以命换钱”。毕竟劳逸结合才能保持身心健康,才能保证更高的工作效率。透支劳动者健康的所谓“奋斗”,即使给出的加班工资再高,也绝不是什么“福利”,这既违反劳动法,更背离奋斗精神。

对此专家呼吁,企业应从削减人力成本的盈利模式中挣脱出来,向通过创新获得盈利的更健康模式转型。企业试点“强制下班”上热搜,一方面反映出劳动者在“996”工作制度下难以得到很好的休息,对回归正常工作节奏的期盼;另一方面也说明“强制下班”不仅是一道企业成本题和员工选择题,也是一道监管的能力题与指导企业发展的判断题。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员工长期“被加班”,企业效益不一定会好,甚至还会陷入“互害”境地。一个优秀的企业应该尝试不同的方法,激励员工提高效率,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工作,而不要总想着依靠“996”工作制来胁迫员工加班。对于员工来说,追求成功需要奋斗,趁年轻确实应该努力拼搏,但透支健康的加班甚至“拿命换钱”,就完全不可取了。所以,我们期待这波“强制下班”的操作,能引发示范效应,可以影响更多互联网企业。

当然,政府部门还需高度关注劳动力可持续发展问题,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大对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等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倒逼企业切实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示范效应 试点 强制 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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