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劳动法专家及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人口老龄化,大龄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值得高度关注,解决中年人找工作难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出台针对性强的政策引导、加强培训,需要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感,也需要求职者提高自身能力和放平心态,多方面推进形成合力。(据7月12日《法治日报》)
正如媒体所报道,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找不到工作日子难过,一系列因素击中了不少人的痛点和软肋,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但从现实来看,中年人失业后再就业问题是长期存在的,而且是很多国家都存在的社会问题。此前有一项第三方调查显示:年龄已经远远超过了学历和性别,成为影响人们就业的第二大因素。
大龄人员再就业难有着多重因素所致。比如,一些企业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缺乏社会责任感;一些中年求职者预期高、要求高、不太好管理。还如,从劳动法规执行来看,涉关年龄就业歧视的监管处置不力,也导致了大龄人员再就业难,还有就是相关就业服务存在短板,也让大龄人员在求职就业中存在一定困难。
大龄人员再就业难亟待综合纾解。一则,需要相关政策更加完善。比如,近年来,江西南昌、四川攀枝花、湖南株洲、云南楚雄等地纷纷推出助力“4050”人员再就业的系列举措,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帮助“4050”人员自主创业、鼓励各类企业吸纳“4050”人员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4050”人员就业等。这些就值得借鉴。
二则,招聘企业也当遏制就业歧视。现实中很多招聘启事里,都会设置一道年龄线,不接受40岁、45岁以上的求职者,有时甚至不接受35岁以上的求职者。一些企业只考虑经济利益,设置岗位和招聘时就给年龄划定红线,涉嫌年龄歧视。而事实上,企业这样的做法,不仅违法,也不利于人才的选用,对自身的发展并不利,对此理当规避。
三则,应加大劳动用工监管执法。诚如前述,设置岗位和招聘时就给年龄划定红线,涉嫌年龄歧视。对此,相关部门当重视起来,一方面加强对违规招聘行为的监管与惩治力度;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做好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增强求职者的法律维权意识。毕竟,平等就业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这条底线不能突破。
此外,也有必要做好相关服务。诚如专家表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年就业人员的培训,除了提升业务能力外,还要加强疏导,让他们适当降低对薪酬、岗位的预期,放下身段、加强学习,做好融入新集体、新企业文化的准备。确如其言,这也有利于提升大龄人员再就业的竞争力。当然,对于劳动者本人也应积极学习、提高素质,以适应职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