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超两亿人!这一群体的权益保障亟需法治跟进

2021-07-14 14:40:47
来源:东方网

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大幅增长——官方数据是其规模已超两亿人,这相当于欧洲人口的近三分之一。眼下,这个群体的权益保障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最近,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聚焦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释放出了一个强烈信号——中央层面将对新型劳动关系出台针对性强且现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使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7月13日《中国青年报》)

灵活就业的兴起,不仅解决了相当一部分群体的就业,而且已成为劳动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发布的《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中国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达到55.68%,较2019年增加11%,以灵活就业为主的新就业形态,已成为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新引擎。

灵活就业人员超两亿人,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但他们就业的多是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固定的工作时间,甚至没有固定服务的商家,这使得用工行为的界定、劳动标准的适用存在很大分歧,劳动保障制度滞后已成为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难题。

今年全国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反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面临的问题,如可选参保项目少、参保受户籍和身份限制、社保转移接续难等;多份提案议案与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相关,如全国总工会界别提交的《关于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提案》称,一些新业态企业刻意规避劳动法律,使用各种方法避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亟待法治跟进。一方面,需要基于灵活就业者在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管理制度上区别于传统就业方式的实际,建立适应新业态的用工制度体系,规范平台企业与灵活就业者的权利义务,创新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明晰做兼职、搞副业时的社保缴纳、薪酬等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报酬、休息和职业安全等权益。

另一方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者需求的新型社保体系。我国“十四五”规划已提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明确,接下来要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同时,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各地在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问题上,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广东省有关部门今年初专门出台实施了《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将网约车司机、外卖人员、快递人员等八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还有些地方出台规定,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培训补贴范围、畅通职称申报渠道等。当然,法规制度的执行也需新业态企业给力,这样才能切实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兜底”。

关键词: 灵活就业 权益保障 法治 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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