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自家香樟树被开出14.42万元巨额罚单”是“任性”乱罚款?

2021-08-17 11:18:10
来源:东方网

一棵自己花钱买的香樟树,多年前种在院子外,因为嫌它遮挡阳光,于是上海李先生请人前来“修剪”,本以为自己的树可以随意处置,没想到却被城管部门认定为“砍伐”树木,并作出14.4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先生感到很疑惑,明明是自己买的树,为何不能修剪?(8月15日《新闻晨报》)

自己花钱买来种下的香樟树越长越高,遮挡了家中阳光,上海李先生请人修剪,不料收到城管部门开出的14.42万元巨额罚单。如此处罚合理合法吗?相信许多市民第一感觉会认为,非常不合理,是执法部门“任性”乱罚款。笔者认为,行政处罚不仅要依法依规,还应有人性化,才能让人信服。

这棵香樟树是李先生在2002年花费1.1万元买来的,此前他将树种在自家别墅院子内,几年后,树越长越大,李先生又将香樟树移到了院外。又过了数年,香樟树继续生长,挡住了院内花草的阳光,李先生这才决定请来工人将香樟树修剪一番。工人将树的分枝全部砍除,剩余2米多高的主干。之后李先生被居民举报至城管部门,经调查,城管工作人员向李先生开具了一张行政处罚书,罚款14.42万元。“修剪”自己买的树,被罚如此高昂的罚金,这让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按照城管部门的解释,个人在未得到绿化部门审批前,是没有权利对公共绿地上的树木进行移植和砍伐的。这棵树是李先生买的,但因为数年前种在院外,已属于公共绿化,如果需要修剪树木,只能通过养护部门修剪,同时在修剪过程中也必须按照标准执行。而李先生已经把香樟树砍成了树桩,因此是砍伐,而不是过度修剪。由绿化部门认定了被砍伐树木的品种、价值后,城管部门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43条第2款规定,考虑到李先生认错认罚态度较好,所以对李先生给予标准最低的5倍处罚,即14.42万元。可见,这样处罚有法可依,尽管显得不合理,但李先生想“翻案”比较困难。

修剪自家香樟树,被开具14.42万高额罚单,也是一次普法教育,可以当作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更多市民知晓《上海市绿化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从而教育广大市民不再去破坏城市花草树木等绿地,对保护城市绿地等自然环境大有裨益。但是,城管部门处罚时,应当了解李先生庭院采光受影响的苦衷,以及他对这一地方法规不知情的现实情况,然后给予人性化处理,在警示教育后,予以较大幅度地减免罚款的金额。这样,既依法对毁绿行为进行了惩罚,让被处罚人心又服口服、没有怨言,比“冷冰冰”出具一张高额罚单的效果要好很多,也避免公众对执法部门乱罚款“敛财”的质疑。

笔者认为,地方法规出台后,应该大力进行宣传教育让民众知晓,不要等到处罚时,再告诉被处罚人有这项法规,让人产生不满甚至发生冲突。同时,执法部门在依法行政处罚时,还应当实际情况,多一些人性化的惩罚。这样,执法过程才会少了一些不理解和纠纷,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 修剪 香樟树 任性 乱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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