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胡乱投放”被罚两千元 “垃圾分类”不能左耳进右耳出

2021-08-26 11:14:48
来源:东方网

近日,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起未准确开展垃圾分类行为开出处罚决定书,在违法当事人“零口供”“零配合”情况下,通过证人询问笔录、监控视频等方式锁定证据,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8月25日《宁波日报》)

因为垃圾的“胡乱投放”,这位市民被处罚了2000元。有人觉得处罚有点严厉了,2000元在一位市民身上,可不是小数目。可是,在垃圾分类已经提出了这么久的时候,还是出现了“胡乱投放”现象,着实是不应该的。因此,胡乱投放垃圾的市民被处罚2000元一点都不冤。花钱能买来教训,花钱能买来警醒,花钱能买来痛感,对于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是好事。这次处罚可以说是对“陈旧习惯”的一次“法治净化”。

事情的经过十分简单,也十分气人:这位市民未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收集容器,不仅如此,在物业工作人员制止的时候,其还辱骂工作人员。更可气的是,“胡乱投放的市民”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拒不承认,拒不认错。而这起事件是“有图有真相”的。在视频中可以看到,乱扔垃圾包的当事人行为极其恶劣,在物业经理已告知其不要乱扔垃圾的情况下,仍然将垃圾包扔在物业经理的车旁。虽然是“零口供”“零配合”,执法人员还是以事实为依据,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人人都想生活在秀美的家园里,人人都想生活在天蓝水清里,而推进垃圾分类就是秀美家园的基础,就是天蓝水清的基础。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是环保时代的需要。为了实现垃圾分类,政府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仅仅是分类垃圾箱的投放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后续的垃圾分类处理的费用还会更高。这一切的措施,都是为了将秀美的家园还给市民,提升生活幸福指数。

然而,现实生活里,总是有一些人面对垃圾分类箱,却视而不见,就是为了自己的“方便一点”,置环保社会的大局不顾,我行我素,将生活垃圾胡乱投放,根本就不做垃圾分类的事情。而且明明知道手中的垃圾属于哪一种垃圾分类,还是不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投放,将普通垃圾投放在“有害垃圾箱”,将有害垃圾投放到“普通垃圾箱”。明明分类垃圾箱就在面前,却不愿为垃圾分类做举手之劳的事情,让分类垃圾箱成为了摆设。其结果只能有两个:一个情况是,导致了垃圾分类的失败。一个是,有的地方还会“后续分类”,增加了物力人力的负担。

分类垃圾投放原本是举手之劳的小事情,也是该有的文明行为,就是因为一些人的“不麻烦自己”而“麻烦了社会”。因此,对于不按照垃圾分类标准投放的行为,就需要严厉的打击。

“胡乱投放”被罚2000元,“垃圾分类”不是耳旁风!

关键词: 分类 垃圾分类 耳旁风 胡乱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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