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先后发布通知,对文娱领域开展综合治理,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对违法失德、造星炒星、泛娱乐化、“流量至上”等坚决说“不”,让主旋律和正能量充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空间。
■违法失德抵制!
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
坚决不用:政治立场不正确、与党和国家离心离德的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人员;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人员坚决不用。
■唯流量论反对!
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
严控选秀类节目投票环节设置。
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
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
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
此前,爱奇艺已率先宣布取消未来几年的偶像选秀节目和场外投票环节。
■泛娱乐化抵制!
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树立节目正确审美导向,严格把握演员和嘉宾选用、表演风格、服饰妆容等。
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
抵制炒作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
■高价片酬抵制!
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
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性节目。
严格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对于总局此次措辞严厉的《通知》,业内也抱有较为积极的态度,“高片酬严重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影视生产秩序,相信总局的此次出手,对行业有极大警示作用。”
■从业人员严管!
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规范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和网络信息发布。
不得利用职业身份和个人知名度谋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