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研究生遭受学历歧视的背后折射出要健全人才评价机制

2021-09-14 14:25:28
来源:东方网

近日,有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中遭遇不平等对待。根据线索,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现,“非全日制”(以下简称“非全”)研究生遭到不平等对待的现象的确存在,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营造平等环境。(9月13日新华网)

“非全”研究生所遇到的学历歧视问题,其实是当下社会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也是自2017年“非全”研究生政策正式开始实行以来,在就业、待遇等诸方面所遭遇歧视的旧题。比如有的媒体报道,有的“非全”研究生考取了国家事业单位,但是由于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不认可“非全”学历,无法办理备案手续;有的虽然已经入职事业单位,但因为是“非全”,无法从就职的市属事业单位转编制为省属编制;有的用人单位因为不了解“非全”研究生,而在招聘公告中“一刀切”地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凡此种种,也使得有些院校不得不开始考虑暂停“非全”招生。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严重损害了“非全”研究生的平等就业权,一方面也可能破坏研究生改革的成果。

对此,各方自有心声。许多“非全”研究生表示,原本以本科生的学历找工作还容易些,没想到辛辛苦苦考取的硕士学位竟成了找工作的绊脚石,仿佛读了个“假硕士”。用工单位则认为毕竟就业是一个双向选择的市场过程,“非全”研究生虽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是研究生,但“含金量”不同。

千言万语,“非全”研究生遭受学历歧视的背后,其实折射了人才评价所存在的“唯学历”“唯文凭”的顽瘴痼疾。虽然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珠玉在前,如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2016年,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等。2020年2月,教育部、中组部、人社部、公安部、国资委等五部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学历歧视报考资格条件等,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单位在招人用人的时候还是过分关注学历、文凭,以及学历的层次、类型,而不是人才的真正能力和水平,再者相关部门监管力度还有欠缺,多方原因致使有的“非全”硕士毕业生即便通过层层考试、选拔,最终却无法入职,才会出现有用人单位一刀切地将“非全”硕士毕业生排除在招聘范围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之所以对“非全”研究生有如此刻板印象,也有“历史渊源”。毕竟“非全”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在词汇文意表达上是类似的,都是边上班边读书。在他们眼中,这样的研究生“含金量”势必有所折扣。

不断学习,通过各种形式、途径来提升和完善自己应该是终身学习时代的常态,面对这种常态,也就注定很难用单一的学历、文凭等符号来评价人才。这就决定了势必要用更科学、多元、动态的方式评价人才,从而打破僵化的人才评价机制,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降人才。

鉴于此,破解“非全”研究生就业歧视旧题,还需在人才评价机制上下苦工。既需要全社会更新观念,摆脱歧视惯性,也需要人力资源部门以及用人单位,清理现存的针对“非全”研究生的歧视性政策,解决好学历认可、手续办理等问题,为“非全”研究生提供充实的制度保障。还需要培养单位不断完善课程体系,严格教学培养,严把毕业关,实实在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用过硬的人才培养水平去赢得社会和市场的认可和尊重。

关键词: 非全 研究生 学历 歧视 人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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