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纠结“农民工”称谓不如保障他们的权益

2021-09-23 11:44:54
来源:东方网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语言,让业者有尊严,并出台政策,提高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就业者政府主导评分积分体系权重”这一建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月17日答复称,“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9月22日 环球时报)

当我们在说农民工时,大部分是指学历比较低,从事体力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建筑工地、工厂里的农民工居多。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地域之间人口流动增加,许多原本在家务农的农民纷纷出城去大城市工作,于是一个新的社会群体逐渐涌现。

“农民工”这个词语拆开来看,“农民”是指他们来自农村,拿的是农村户口,农民是指他们的身份。“工”是“工人”,指职业。“农民工”是这个群体的一个代称,词意色彩是中的,没有任何贬低之意。只不过因为农民工工作辛苦,有的工作环境恶劣,不时还会有讨薪新闻。和光鲜的办公室白领相比,农民工似乎是在职业鄙视链的的最底端,因而容易被打上“社会底层”的烙印。

不管是从词语的产生还是使用来看,农民工都不是一个歧视语言,说一个人是农民工只是一个中立的表述,不意味不尊重对方。

有人大代表认为“农民工”一词有歧视色彩,出于尊重,不应该使用。这种对农民工的关爱值得肯定,但且不说央媒报道、政策文件中会使用“农民工”表述,足以证明“农民工”的表达是一个严肃的书面用语,是没有问题的。更为重要的是,和一个语言符号的称谓相比,尊重农民工最关键的是在于能够真正保障他们的权益,别让辛辛苦苦赚“血汗钱”的农民工流汗流血又流泪。因为只有让农民工辛劳付出得到了该有的回报,安全地进行生产工作,才会让他们感到被尊重。否则,他们实际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没能得到改善,就算是给农民工戴上夸得天花乱坠的荣冠,也不过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其实,尊重不仅是一种我们对别人的态度,更应该是一种让人受益、让对方感到被尊重的实际行为。不能否认在长期生活中,民间衍生出一部分针对特定群体、有贬损意的代称,例如把一些残障人士称为“聋子”“瞎子”“瘸子”等等。但是,“农民工”一词并不在其列,况且,年来许多年轻人也会幽默地自嘲为“打工人”,可见公众对词语的接受度是比较宽容的,并不会因为职业分工的不同就产生歧视心理。

在深圳人社局在答复函提到会引导新闻媒体使用“来深建设者”代替农民工的称谓。诚然,和把清洁工称作“城市美容师”一样,“来深建设者”自带了积极意义,肯定了农民工群体对城市发展的贡献,听上去比“农民工”的客观表达更加“高大上”了。然而,不管怎么是什么样的称谓表达,只有劳动权益有了健全保障,解决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与关爱,才能让他们感受到城市的温暖与关怀。

关键词: 保障 权益 农民工 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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