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尽量保持原汁原味”哪门子认错态度

2021-10-13 13:54:36
来源:南方日报

原告姓“魏”写成“魂”,“宅基地”写成“它基地”“宠基地”……5页民事裁定书,10处错字漏字,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低级错误发生?面对当事人质疑,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日前表示,经过核实,错漏系原告上诉状、被告答辩状书写错误,“裁定书尽量保持原汁原味”。

裁判文书要保持书写错误,这倒是个挺新鲜的说法。民事裁定书正文包括事实、理由和结果,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内容都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准确书写,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书写有误,更应当及时纠正过来。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会对“本院认为”的说理部分负责、强调裁定结果合理合法,绕来绕去,都没有对核心问题给出合理解释——写裁定书又不是烧菜做饭,保持“原汁原味”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意义又在哪里?

说到底,裁判文书出现错字漏字,就是工作不够认真。打字难免出现错漏,再加上法院工作相对繁重,偶尔笔误可以理解,民诉法也规定了裁判文书笔误的补正方法。然而,容许出现笔误,不代表司法队伍有理由放低对文书“零错漏”的追求。每一份文书都承载着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影响着当事人的人生命运,关系到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容不得半点马虎。

现实情况却是,一些地方的裁判文书不仅有错,而且错字连篇。驻马店遂平法院2015年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笔误13处,2019年才予以补正;2020年,陕西平利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将原被告名称写混,在补正裁定中又将民事裁定错写成刑事;同年,青岛黄岛法院出现“翻转式”补正裁定致严重错误……与其称之为笔误,倒不如说是错误,折射出有关人员极为敷衍潦草的工作态度。这些笔误可以通过裁定补正,但要修补司法机关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远没那么容易。

裁判文书质量需要从源头加以保障。2018年,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提出普及文书智能纠错软件、完善文书各环节校核工作责任制等要求。按理来说,起草、审核、签发、用印等每个步骤都是把守文书质量的关口。可三年过去,今天依然能看到“5页10错”的民事裁定书,是相关举措没有推行下去,还是沦为过场?总不至于说,从书记员、审判人员,乃至庭长、分管院长,所有人都看不出文书错漏?另一方面,不宜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文书笼统地归为笔误。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追责范围与力度需要有更加明确的规范,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关键词: 裁定书 原汁原味 认错 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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