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医美机构在消费者中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情绪,通过虚假宣传、过度宣传,误导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医美市场营销宣传,不仅要清除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弊病,而且要整治通过“软文”“种草笔记”等形式进行植入推广、虚假营销等变相误导公众的行为。(10月26日《工人日报》)
由于医美行业单次消费价高、涉及专业知识复杂、决策失误需要承担的风险大等特点,很多消费者在消费之前会通过网络来研究“笔记”“评价”等内容。然而,消费评价等原本需要消费者依据真实体验来撰写的内容,被部分不良医美机构弄虚作假。一些机构通过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直播带货等方式虚构交易、虚假评价,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
有媒体调查发现,许多医美“种草”帖是医美机构通过营销团队雇佣写手写成,其背后存在着一条成熟的灰色利益链——医美机构出钱、中介牵线、写手接单、博主代发,套餐明码标价。文案标题要体现手术内容、医美机构所在地区与名称,“文案要软,不吹捧医院医生,一笔带过,以个人变美日记为主。”值得关注的是,这条灰色利益链伸向多个平台,只要“钱给得到位”,评价就能“做得非常漂亮”,甚至能影响医美机构的搜索排名。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可见,以盈利为目的伪造真实体验的医美“种草”,不仅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理性判断和选择,更会破坏正当市场竞争秩序,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去年,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对医美广告发布进行规范,明确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提高了医美广告发布门槛。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将重点打击制造“容貌焦虑”、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等乱象。这也为整治虚假医美“种草”等行为,提供了监管与执法的依据。
整治虚假医美“种草”须多管齐下。一方面,既要重点打击非法医美机构,又要严厉查处营销团队、中介机构,通过出重拳、亮大招,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另一方面,要压实平台责任,通过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建立博主黑名单制度等,让造假者付出代价。消费者也需理性面对“种草”,尤其对于医美项目,更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机构,切不可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只有多管齐下、多方合力、久久为功,才能让医美宣传不再“杂草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