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烂泥湖”不更名中借鉴城市管理建设的经验

2021-12-23 14:10:25
来源:南方日报

提到修改地名,似乎总是政府大力推动而群众不愿意。徽州在上世纪80年代更名为黄山,至今仍有不少人呼吁改回原名。但最近在湖北武汉经开区,情况颠倒了过来,有市民认为一片水域叫“烂泥湖”容易给人留下不好印象,当地政府认为不宜更名。虽然烂泥湖名气不大,这种微妙的错位感却值得细品。

平心而论,烂泥湖的名字不太好听,而且当前水质已经改善,再冠以烂泥之名多少有些名不符实,居民热心城市建设规划的做法值得肯定。不过当地回应很清晰:这是约定俗成的老地名,更改会给户籍、邮政、房产、合同等正常使用和管理带来不便,附近居民代表多数主张不要轻易更改,所以,“可改可不改的及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可以不予更改”。经查证,这句话是我国198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明文规定。

不难看出,国家对地名管理秉持谨慎态度,重视地名的严肃性和延续性。那么为何一些地区热衷于改名而且改得备受争议?地名更改问题折射出行政管理的复杂性,既要充分考虑认同感、归属感,也要关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现实因素。比如徽州改名黄山与打旅游牌发展经济关系不小,类似的还有南坪县改为九寨沟县、中甸县改为香格里拉县,等等。可徽州本身是历史文化名城,因改名而触动文化根脉,难免让人无所适从。反过来,襄樊改称襄阳在民意调查中受到了大多数人支持,经过了13名专家全票通过,取得了国务院批准,但也有学者分析过,这次改名在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成本超过1亿元。这并不是对经济成本和文化价值作简单比较,而是说个中利弊的权衡相对复杂,决策者需要谋定而后动,避免来回折腾。

因此,可以从烂泥湖不更名这件事中借鉴一些城市管理建设的经验。首先,无论是针对地方政府提议,还是回应当地居民呼吁,都需要进行调查研究。一方面进行科学论证,综合判断某一项举措的得失。具体而言,烂泥湖在当地的适用范围较广,包括烂泥湖村、烂泥湖堤等,而名称或许还达不到“极端庸俗”的程度,可改可不改就不改的做法较为务实。另一方面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有效沟通,争取使官方和民众达成共识。当地对居民的建议作出公开回应,并且提到曾组织专门走访,召开居民座谈会,有利于保障决策的民主性以及推动决策施行。

其次,烂泥湖更名提议是在区民政局这一层被拦住,而曾经引起争议的那些更名事件中,负有审批职责的机关可能并没有把好关。城市管理的制度和举措需要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更新完善,也需要有关部门主动负起责任,督促切实保障社会公益。行政举措妥不妥当,是否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群众更有发言权。

关键词: 烂泥湖 不更名 城市管理建设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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